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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启动异地就医门诊费用直接结算,8个统筹地区率先试点
9月28日,长三角地区异地门诊医疗费用直接结算试点仪式在上海举行。在启动仪式上,上海、江苏、浙江和安徽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负责人签署了试点合作协议。
经过三省一市的合作讨论-
江苏省徐州市盐城市南通市
浙江省宁波市嘉兴市
安徽省滁州市和马鞍山市
如八个统筹地区率先在长三角地区成为首批异地直接结算门诊医疗费用的试点项目。
已在国外长期居住和工作的上海参保人员在上述地区试点医院门诊就医时,可按规定直接在拉卡结算。
江苏、浙江、安徽8个试点地区的参保人员也可根据当地医疗转诊和分级诊疗的规定,在上海市15家三级医院和上海市金山区、松江区部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异地直接结算门诊费用。
据上海市人民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办)介绍,上海参保人员在长江三角洲地区不同地点申请门诊医疗直接结算时,其申报原则和报销待遇均符合国家不同地点门诊医疗直接结算规则。
为保障被保险人的权益,试点期间直接结算的未成功费用将维持原有报销渠道。
在试点过程中,三省一市的主管部门将继续优化管理,规范程序,完善服务,使长三角地区人民能够共享优质医疗服务资源,更方便地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