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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办)16日下午宣布,2017年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中将纳入17种用于全民医保谈判的抗癌药物。通过前期工作,药品信息更新和收费制度调整已经完成,将于11月19日全面实施。

这些药品的有限支付范围和医疗保险标准均按国家规定执行,其中肿瘤靶向药物的医疗保险支付继续执行本市现行政策,个人限额标准自行承担。与此同时,一些肿瘤靶向药物的个人额度也相应降低,这些药物原本是该市医疗保险支付的一部分。

17种抗癌药物进入上海健康保险目录进行全民健康保险谈判

2018年9月30日,国家医疗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将17种抗癌药物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的通知》。10月10日,该通知在中国政府网站上正式向公众发布,要求各地落实。根据国家要求,市人民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办)、市卫生计生委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联合下发通知,将17种抗癌药物纳入本市医保支付范围。

17种抗癌药物进入上海健康保险目录进行全民健康保险谈判

资料来源: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号码(下同)

通过全民健康保险谈判新纳入的17种抗癌药物均为治疗血液肿瘤和实体肿瘤所必需的高临床价值、高创新、高效益的药物,其中西妥昔单抗等4种药物已在本市提前纳入医疗保险支付,其余13种药物也已纳入本次。这些药品的有限支付范围和医疗保险支付标准均按国家规定执行,其中肿瘤靶向药物的医疗保险支付继续执行本市现行政策,个人定额标准实行自费。同时,为了进一步减轻癌症患者的药费负担,考虑到药品价格的下降和医疗保险基金的承受能力等因素,本市医疗保险支付中原本包含的部分肿瘤靶向药物的个人额度也相应降低。

17种抗癌药物进入上海健康保险目录进行全民健康保险谈判

经过抗癌药物谈判和降价、纳入医疗保险支付和降低个人定额自我责任标准的综合作用,本市癌症患者的药费负担将显著减轻。

另外

为进一步减轻困难人员的医疗费用负担,市医保部门将同时将肿瘤靶向药物个人定额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各类减负范围。

市人民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办)提醒被保险人,在全国医保协商中纳入的17种抗癌药物中,有13种最初是在上海自费购买的,其中大部分是近年来新上市的,用量很小,所以医院基本上没有配备设备。这一次经过初步准备,一些医院已经开始装备,其他有需要的医院也在陆续服药。然而,医院服药确实需要一个过程。下一步,为了确保这项政策能够尽快惠及患者,市医疗保险部门将继续支持、配合和督促有需要的医院会同其他相关部门及时提供这些药品。

来源:上海热线新闻网

标题:17种抗癌药物进入上海健康保险目录进行全民健康保险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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