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193字,读完约3分钟

近年来,上海高校毕业生规模创历史新高,就业压力不容忽视。据市人民社会服务局介绍,为进一步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竞争力,加大对贫困毕业生的帮扶力度,市人民社会服务局正式发布并实施了两个新的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文件,即: 自2018年6月1日起,《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补贴工作的通知》(上海市人民社会服务条例[2018]23号)和《关于做好本市用人单位新录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工作的通知》(上海市人民社会服务条例[2018]24号)。

上海出台两项新的大学毕业生就业政策扩大范文的应用

一项新政策将把贫困残疾人家庭的毕业生、有文件证明的Ricca贫困家庭的毕业生和穷人家庭的毕业生纳入补贴范围,以帮助更多有困难的大学毕业生顺利找到工作。另一项新政策将把社会保险费补贴的范围从小型微型企业扩大到各种社会组织。

上海出台两项新的大学毕业生就业政策扩大范文的应用

与原来的政策相比,这两项新政策根据国家的要求扩大了政策的适用范围,覆盖了本市更多的合格大学毕业生。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补贴支付办法的通知》,从2018年6月1日起,符合以下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通过所在高校向区人民社会服务部申请1000元/人的就业创业补贴:

(一)本市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当年的全日制学生(户籍不限);

(二)有工作和创业的意愿,不包括已决定升学或出国留学的毕业生;

(三)至少属于下列六类人员之一,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1.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生;

2.残疾毕业生;

3.在学习期间接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4.贫困残疾人家庭的毕业生;

5.立卡贫困家庭的毕业生;

6.来自穷人的毕业生;

(四)按规定通过高校进行审核和公示。

新政策将把贫困残疾人家庭的毕业生、有档案卡的贫困家庭的毕业生和贫困人群的毕业生纳入补贴范围。政策实施后,更多困难的大学毕业生将受益,并帮助他们顺利找到工作。

根据《关于做好本市新招用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工作的通知》,从2018年6月1日起,符合下列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申请大学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a)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经营并进行税务登记的小型和微型企业,或社会组织、私营非企业和基金会以及其他社会组织;

(二)新招2018年及以后毕业,具有本市户籍,毕业当年首次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三)与新录用的大学毕业生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按规定办理就业登记手续,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大学毕业生社会保险费补贴标准为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按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补贴期限为用人单位办理大学毕业生就业登记备案手续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实际月数,最长不超过一年。

新政策将把社会保险费补贴的范围扩大到各类社会组织,从小型和微型企业。该政策的实施将有效降低用人单位吸纳大学毕业生的就业成本,为其吸引人才的稳定发展提供便利。同时,还将充分发挥用人单位吸纳大学毕业生的就业潜力,促进更多的大学毕业生在小微企业和社会组织中就业。

来源:上海热线新闻网

标题:上海出台两项新的大学毕业生就业政策扩大范文的应用

地址:http://www.shcafe.org/jiaoyu/141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