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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鼓励高素质的青年人参军,上海出台了一系列新的征兵政策,包括非上海大学生士兵退役后直接落户上海、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成为公务员、招收退役非大学生士兵免费上大学等。

记者5日从上海市征兵办公室获悉,上海市委、市政府已经批准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本市征兵工作的若干意见》,并由上海市委、市政府和上海驻军联合发布实施。

根据《意见》,上海对征兵宣传、优待和处罚等一系列政策进行了调整,其中优待覆盖面和调整范围最广。

《意见》规定,非上海市户口的学生、在校大学生和研究生,在部队表现好的,退休后从本科或研究生毕业回国学习的,在上海有就业单位的,可直接申请上海市户口。复学后从专业学校毕业并在上海实施就业单位的人员,可在上海申请人才居住证并享受相关待遇。他们服义务兵役的时间应被视为持有居留证的时间。

上海新征兵政策非上海大学生退役士兵可以直接落户

《意见》还规定,上海公安、司法部门每年要招收一定比例的退役士兵,并将申请警校学员的退役士兵年龄放宽至28岁。退役士兵报考其他职务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优先调整、优先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主要作为基层军事专门干部招收,优先招收村(居)委会成员。国有大中型企业每年都要招收一定数量的退役士兵。企业必须与退役士兵签订不少于3年的定期合同。

上海新征兵政策非上海大学生退役士兵可以直接落户

《意见》还明确规定,将制定并颁布《上海市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实施细则》。已在本市退役2年的非大学生士兵申请部分高校,实行单独注册、单独命题、单独考试、单独录取,在校期间免收学杂费。

此外,上海出台的新政策提高了现役军人及其家属的优待金标准,并建立了自然增长机制。2011年,义务兵及其家属的津贴标准从2.2万元提高到2.6万元。从2012年开始,义务兵及其家庭补助标准将以上海市统计局公布的城镇家庭人均消费支出为基础,建立义务兵及其家庭补助标准的自然增长机制。在西藏等重灾区服役的义务兵,优待金标准将提高一倍。

上海新征兵政策非上海大学生退役士兵可以直接落户

与此同时,上海还提高了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贴标准。对2011年冬季退役并自谋职业的义务兵,一次性经济补助从3万元提高到5万元。自行寻找工作的退役士官,每多服一年现役,可获得10%的一次性财政补贴。

为加强征兵宣传教育,上海将5月第二周定为“征兵宣传周”,10月定为“征兵宣传月”。

来源:上海热线新闻网

标题:上海新征兵政策非上海大学生退役士兵可以直接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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