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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指引在指导企业和员工合理确定工资增长率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已经成为工会和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等民主管理活动的重要参考。

2018年,本市企业平均工资标准为8%。对于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提高的企业,工资增长可参照平均值确定。对于去年平均工资水平是全市两倍以上的企业,工资增长率应该低于平均水平。如果上一年的平均工资水平低于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60%,增长率可适当高于平均水平。

2018年上海企业薪酬指导线发布:平均线:8%下线3%

注:2016年,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78045元,月平均工资为6504元。

2018年,本市企业工资指导线的下线将为3%。对于经济效益降低的企业,工资增长率可参照下线确定。对于生产经营困难、经济效益差的企业,工资增长率可以低于线下企业。

同时,市总工会、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和市工商联合会要求:

企业应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等民主管理程序,合理确定不同岗位人员的平均工资增长率和工资水平,既促进企业发展,又保护职工权益,维护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要努力提高低工资水平的生产和服务一线工人的工资水平。一线员工的工资增长率不应低于本企业员工的平均工资增长率,本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增长率应低于本企业员工的平均工资增长率。

来源:上海热线新闻网

标题:2018年上海企业薪酬指导线发布:平均线:8%下线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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