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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奖励条例》修改征求公众意见

■截止日期:10月28日

据《东方早报》报道,为了鼓励科技进步和创新,上海新增加了杰出贡献奖和青年科技特别奖。昨天,上海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宣布,目前市政府正在对《上海市科学技术奖励条例》进行修改,并将公开征求公众和有关单位对《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的决定草案》的意见,希望公众和各单位对修改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上海将增设“青年科技突出贡献奖”,每两年评审一次

青年贡献奖:每两年评选一次

根据昨天发布的修订内容,上海市将原第六条第一款规定的上海市科学技术奖由五类改为六类,增加了“青年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对原第二届科技立功奖的内容进行评审后,青年科技突出贡献奖的评审周期和获奖人数将增加,“每两年评审一次(与科技立功奖交替进行),每次获奖人数不超过10人”。

上海将增设“青年科技突出贡献奖”,每两年评审一次

同时,原第四段改为:“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技术进步奖各分为三类: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对完成特别重大的科学发现或者技术发明,以及对完成特别重大的科学技术项目、计划和项目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组织,可以授予特别奖。”

上海将增设“青年科技突出贡献奖”,每两年评审一次

关于修改的原因,市政府法制办表示,设立青年科技突出贡献奖是因为上海市科技人物奖与人才战略高地建设和科技人才现状不相适应。

根据近年来科技成果获得者的统计,只有一名青年科技人员获得了上海市科技成就奖,这与上海市对创新创业型青年科技人员的需求以及活跃在前沿基础研究、应用技术创新和产业技术发展领域的青年科技人员的现状相去甚远。

特别奖:与国家奖励制度接轨

关于设立特别奖,市政府法制办表示,上海市现有的高等级科技成果奖励不完全符合国家奖励制度,在本市获得一、二等奖的成果不能推荐申报国家特别奖,不利于推荐优秀重大科技成果参加国家特别奖竞赛。因此,有必要增加特殊奖励。

上海将增设“青年科技突出贡献奖”,每两年评审一次

据介绍,五年来,共有1500项优秀科技成果获得上海市科技进步奖,近万名科技人员获得了国务院和市政府的奖励。该市连续五年获得国家科技奖励,占全国奖励的14% ~ 16%。

市民如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写信至:上海市人民大道200号,上海市人民政府经济法规办、法制办,邮编200003,或电邮至:fzbjjc@shanghai.gov.cn,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12年10月28日。

来源:上海热线新闻网

标题:上海将增设“青年科技突出贡献奖”,每两年评审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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