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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日下午,杨浦区人民法院在上海成立了第一家律师调解工作室,聘请了7名律师调解员作为第一批律师调解员,将律师的专业力量融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改革中,缓解了“案件多人少”的矛盾。

中国人一直倡导“和为贵”的理念,调解等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在中国纠纷解决中一直发挥着重要作用。相比之下,律师调解在中国并不存在很长时间,仍处于试点阶段,但在处理复杂的商业和金融案件方面具有专业优势。

“作为一个专业性较强的调解主体,律师更容易获得当事人的专业信任,调解方案更接近专业判断,具有法律权威。”杨浦区司法局局长鲁静表示,充分发挥律师的专业资源,可以拓宽纠纷解决渠道,满足市场主体对调解服务的需求。

专业律师做"老娘舅" 杨浦成立律师调解工作室

今年6月,根据最高法院和司法部关于此项工作的意见,上海市高级法院和市司法局发布了《本市律师调解实施方案(试行)》。根据“区司法局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立独立的律师调解中心”的规定,杨浦区成立了程铮律师调解中心。“这是一家私营非企业。在司法局的指导下,受委托负责办案质量评估和分析、调解组织花名册管理、业务培训、专家咨询等保障工作。”鲁静指出。

专业律师做"老娘舅" 杨浦成立律师调解工作室

在就职典礼上,21名律师调解员接过了聘书,成为第一批律师调解员。据介绍,律师调解名册由区法院和区司法局共同确定,包括律师调解员和律师调解组织。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规定的业务准入标准,增加了政治要求,增加了“公告”要求,便于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对律师调解员进行严格监督,并规定了回避、竞业禁止、重大事件报道和职业道德等纪律要求。一旦有违反规定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专业律师做"老娘舅" 杨浦成立律师调解工作室

为了方便群众,杨浦按照地区法院指定的方式增加了网上调解,以方便当事人;如果律师未能通过调解进入诉讼,对于调解过程中确认的无可争议的事实,当事人免于再次举证。

在费用划分上,根据权利和责任平等的原则,细化了律师调解费用的承担方式。对于成功的调解案件,当事人以低价支付;调解不成的,由政府根据类型予以购买或补贴;法院诉讼费用根据类型减少和免除。

在美国,有一种称为adr的模式,它指的是除诉讼和仲裁之外的各种纠纷解决方式。杨浦区人民法院院长任永飞指出,杨浦律师调解试点工作不仅对缓解“人多地少”的突出矛盾具有直接意义,而且对帮助当事人化解矛盾也具有重要意义。从长远来看,要培养理性协商解决纠纷的法治习惯,探索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adr制度。

来源:上海热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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