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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封来自北京的信被转交给上海虹口区检察院的12309值班窗口。潘律师当时正在办案,但由于特殊的防疫时期,阅卷遇到了困难,希望检察院能给予帮助。情况紧急,检察官立即想出了一个应急计划。在特殊时期,律师们专门阅读文件,这样文件就可以被放在长途“火车”上。

让案卷搭上远程“列车” 虹口检察院保障律师异地阅卷

在正常情况下,辩护律师需要提供律师证明、律师事务所的信函以及嫌疑人本人确认的委托书。检察机关在案件所在地的检察院核实身份后,可以将案件的电子档案记录在光盘上,并提供给律师进行阅卷和了解案情。但是,受新型冠状动脉性肺炎疫情的影响,潘律师作为犯罪嫌疑人家属聘请的律师,在看守所无法获得犯罪嫌疑人的签名和委托,在北京期间也无法到上海现场阅读文件。

让案卷搭上远程“列车” 虹口检察院保障律师异地阅卷

为了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和律师执业权利,虹口检察院立即采取行动,委托看守所民警将龚委托辩护人的情况告知龚的亲属。经龚批准后,他完成了这次对国防机构的特别确认。随后,虹口区检察院联系了潘律师目前所在的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在合法合规的基础上,双方就确保律师阅卷达成一致意见:虹口检察院案件管理部将加密后的电子文件刻录成光盘,通过保密渠道邮寄至海淀检察院,并委托海淀检察院案件管理部为潘律师提供现场阅卷。鉴于此案是两地检察院首次组织律师异地阅报,双方同意邀请人民监督员全程监督。

让案卷搭上远程“列车” 虹口检察院保障律师异地阅卷

3月3日,潘律师如约来到海淀检察院,测量了他的体温,并提交了相关的文件和资料。海淀检察院和虹口检察院通过远程视频会议邀请人民监督员对各地律师阅卷进行监督。在人民监督员的监督和见证下,潘律师经审查合格,顺利取得了消毒后的电子档案光盘。潘感谢检察机关通过异地阅卷解决自身问题。人民监督员充分肯定了两地检察机关在防疫期间灵活运用现有手段克服困难,有效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做法。

来源:上海热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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