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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普陀区新闻报道: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常态,普陀区人民法院面临着家庭事务、商业事务、保险、劳动、医疗等诸多矛盾纠纷,不断完善和推进社会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探索调整与仲裁相结合,打造诉讼与调整对接升级版,使服务更加便捷、惠及人民。

普陀法院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

作为中国50家“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示范法院”之一,地方法院始终致力于“使纠纷解决资源更加集中,纠纷解决手段更加多元化,纠纷解决方式更加和平”,并采取“两步走”。“走”,即发挥申诉中心的平台功能,通过诉讼和调解解决矛盾和纠纷;建立民商事案件快速审理机制,推进简易案件快速审理,分别实现审判案件的二次分流,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更高效地实现“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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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吁对接、升级和扩展,并建立多个专业工作室

有一次,一个党哀叹说:“我到了法院,就有上法院的感觉。”我没想到调解后会去法院。几天后,事情解决了,我的心得救了。”这是由于地区法院开展的对接工作。2009年以来,地方法院利用对接中心的平台聚集功能,将人民调解、行业调解、行政调解的“几股”拧成“一股”,以立案前法院委托的形式组织有调解条件的矛盾纠纷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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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统计,从2013年1月至2016年6月,普陀区法院起诉调解对接中心调解纠纷3.3万多起。

在许多纠纷复杂的领域,法院利用各种专业调解组织和行业调解组织,建立了诉讼与调解的对接机制。自2015年以来,区法院在前期设立医疗、劳动等7个专业调解工作室的基础上,新增设立了“保险纠纷邻接工作室”、“诉讼公证邻接工作室”、“商业纠纷调解工作室”等7个专业调解工作室,创建了邻接工作室的扩展升级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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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普陀区法院启动了“诉讼与公证对接机制”,在全国范围内设立了“诉讼与公证对接工作室”,相关案件也被评为第七届上海市十大法治优秀案件。该机制预先安排了家庭纠纷案件的公证程序,区公证处专职调解员将纠纷引入工作室进行事实核实和调解,实现了家庭纠纷案件的预调解,优化了司法资源配置,提高了审判效率,开辟了调解-审判渠道,使纠纷解决更加快捷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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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女士通过工作室成功地解决了纠纷,她的丈夫李和李的母亲相继去世。在继承遗产时,她需要提供李姐姐的死亡户籍证明,但李姐姐年纪轻轻就去世了,从未申报过户籍。起初,张女士想通过诉讼来解决问题。在咨询了提交文件的法官后,她了解到如果她不能提供证据,她将面临巨大的诉讼风险。在她不知所措的时候,法院公证咨询窗口的工作人员指导张女士申请公证。此后,公证处受理了此案,并进行取证,通过大量的户籍、档案调查和证人证言,确认李的妹妹于1958年去世,及时为张女士的遗产出具了公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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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法院还率先在全市设立“保险纠纷上诉对接工作室”,探索市保险协会派出专业调解员到法院处理各类纠纷;在全市率先推出保险行业协会专线平台,并与上海保险公司理赔平台实时对接。结合普陀M&A经济和总部经济的发展现状,区法院与上海经贸商事调解中心签署框架协议,成立“商事纠纷调解工作室”,促进商事纠纷的便捷解决;“收藏纠纷解决工作室”的成立,着眼于加强旧区改造相关案件的法律评估,为推进普陀旧城改造提供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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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区法院逐步建立了“1+x”调解联动体系,投诉调解中心与区医委、区劳委、区妇委、区消费者委员会、区残联等7个专业调解委员会对接,共同调解行业纠纷。此外,一个“社区法官工作室”已经建立在城市的法院,现在覆盖所有的街道和城镇。2016年上半年,共有33,204起纠纷由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解决。地方法院还提供巡回法庭、法律讲座、案例汇编、宣传展板、法庭视频光盘、典型案例通报等服务。,增强人们的法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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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民商事快速裁决机制,加快案件的简化和分流

“通过地区法院的民事速裁程序,我只解决了这件事一次,节省了我的时间和诉讼费用。我很满意。”这是一方的叹息,而他所提及的快速裁决程序,是为方便地方法院而推出的一项新的创新措施─民商事案件快速裁决机制,该机制的推行加快了案件的简化和分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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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普陀区法院制定了《关于建立民商事案件快速审判机制的实施意见》,要求对基本事实清楚、权利义务争议少、法律关系相对简单的案件创新“快速审判程序”,纳入快速审判渠道。“快速审判程序”不同于以往:案件流转实现了移送与处理的一体化,审判方式采用要素式审判,审判程序简化,文书制作简洁,裁判文书采用令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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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快速审判程序”案件的审理周期较短,通常在一个月内结案,速度较快。判决文件一般在审判后当场签发,大大节省了当事人的诉讼费用。

施女士的纠纷采用了“快速程序”,使时间缩短了60多天。这是第一次起诉一方不同意离婚的纠纷案件。在案件调解失败后,经双方同意,适用了民事和商业快速程序,审判仅在28天内完成。此前,根据《民事诉讼法》,案件应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结案,所需时间远远超过2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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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程序”于今年年初正式启动。在短短半年时间里,71%的民商事案件被全院受理。目前,在审结的民商事案件中,简易程序和快速程序审理的案件占90%以上,实现了案件的二次分流,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多案少案的矛盾。

鉴于双方在达成调解协议后未能履行其义务,快速法院也可以提供在线司法确认。今年1月,地方法院与保险公司联合设立了专门的网上调解室,经保险合同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达成协议后,法院赋予其强制执行权。

今年,小张通过网上调解室解决了一起纠纷。他在一次交通事故中被一辆小公共汽车撞伤了。之后,他与另一方就赔偿事宜达成了调解协议。然而,小张仍对协议的有效性持怀疑态度,因此他向法院申请网上司法确认。地区法院收到申请后,组织了各方的视频通话,在线审查调解协议的内容。所有程序都是通过互联网完成的,司法确认不到一个月就完成了。小张说:“有了网上司法确认,我就省了去法院的时间。确认后,我也很快得到了补偿。非常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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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构建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不仅可以为当事人提供更加多元化的解决方案,还可以优化司法资源。地方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符合‘和为贵’、‘无讼’的传统价值观,注重自愿原则,符合中国人的价值传统。”对于普通人来说,更短的周期、更简单的程序、更低的费用和更快的执行效率也使他们真正方便,并实现了“可见的”正义。”

来源:上海热线新闻网

标题:普陀法院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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