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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一年的临近,所有的工人都希望得到工资,过一个快乐的新年,但是也有拿不到工资的工人。近日,杨浦法院成功追回张应得的劳动报酬。

2016年5月,张进入一家家具公司,并同意每月支付5500元。四个月后,他只收到不到2000元,所以张愤然离开。经过走访和咨询,他提出了劳动仲裁,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公司应支付其工资差额和双倍工资差额共计2万多元。但该判决生效后,家具公司未能履行,张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企业拖欠工资 杨浦法院成功助力维权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走访核实公司无财产可执行,使张陷入绝望。当执行陷入僵局时,法院发现该家具公司注册为一人公司,执行法官向张说明法律,并告知其可以申请增加该一人公司的注册股东为执行人。

最初,为了进行审判分离的改革,杨浦法院设立了一个执行法院,负责处理追加执行人案件的立案和审查。执行法院法官受理张一案后,立即按规定安排开庭审理,但被申请人即家具公司股东在收到法院补充申请副本和开庭通知书后,并未出席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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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排除执行中的障碍,解决执行中的困难,执行法院审判长通过各种渠道找到了被申请人,多次尝试电话联系,耐心地向股东解释法律,告知他们作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承担的举证责任,并说明了被添加为执行人后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和不利影响。当股东开始不为所动时,法官与股东约定在法庭上面对面交谈,共同执行法官在场。经过不懈的劝说,股东代表公司主动履行了欠张的全部工资,并将相关款项存入执行案件的代管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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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变更和增加民事执行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实施以来,因公司股东未依法出资、逃缴注册资本、被执行人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等原因,需要增加拟执行公司股东。杨浦法院执行该公司的案件数量正在增加。此类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股东往往不积极配合法院,执行法官也无法对其采取直接措施。即使做了额外的检查,也很难证明。在这方面,在这种情况下,执行法院改变了工作思路,加强了与执行委员会的沟通,用尽了与相关股东联系的交付方式,并做出了充分的解释。结合不同案件的特点,被调查者被发现在家,并被告知风险、后果、影响等。这促使他积极面对执行案件的处理,促使当事人达成和解,并要求股东以个人财产提供担保,既保证了案件的执行,又避免了审查追加案件的困难,取得了良好的执行效果,从而在短时间内结案。

来源:上海热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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