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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处理垃圾分类不充分的问题?记者在3月6日于虹口区召开的推进垃圾分类工作会议上获悉,虹口区将实施《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旨在建立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并通过加强执法监督,确保垃圾分类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虹口给垃圾分类源头戴上“紧箍咒”

该区将从社会和行业两方面加强垃圾分类监管。第一,鼓励社会监督。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员的作用,组织社区居民和新闻媒体对物业进行检查。宣传混装混运监管电话,开通举报渠道。第二,严格行业监管。规范收运行为,杜绝混装混运现象;落实物业企业分类短驳和环卫作业分类收集的管理责任,加强中转环节湿垃圾质量监管和运输环节混装监管,实行“不分类、不收集、不运输”制度;逐步落实收运单位对居民区生活垃圾质量管理的责任,逐步将湿式分类垃圾质量管理机制延伸到其他分类垃圾品种,引导居民区做好源头分类管理工作。

虹口给垃圾分类源头戴上“紧箍咒”

此外,该区将组织专业力量开展一系列执法行动,以确保垃圾分类工作的实用性和细节性。相关部门将统筹部署垃圾分类和餐厨垃圾等专项执法行动,严格落实执法责任,重点落实收集容器配置、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垃圾分类收集和运输管理规定,建立月度台账制度,提高监督执法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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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将成为社区生活垃圾分类的主要推广部门。各街道应建立健全“街居”垃圾分类联席会议制度,建立街道和居委会垃圾分类工作的分析评价体系。同时,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核心作用,形成社区党组织、居委会、物业和行业委员会“四位一体”的联席会议制度,抓好垃圾分类工作;充分发挥城管社区工作室的作用,主动带领基层党组织、居委会、行业委员会、物业和志愿者形成“五位一体”的联动机制,积极落实辖区内社区、企事业单位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的职责,督促物业履行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的义务。

来源:上海热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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