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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天前,普陀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姜山独任审理,用录音录像代替庭审笔录,并对一起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进行了审理。这是普陀法院作为上海法院审判记录改革的首批10家试点法院之一,首次探索以记录和记录整个审判过程来代替书记员记录审判记录的传统审判模式。

普陀法院敲响庭审记录改革试点“第一槌”

“现在打开法庭!”随着惊堂木的响声,姜山登录“上海法院智慧审判系统”正式开庭。审判区只有一名法官。虽然助理法官和书记员不在审判现场,但在审判前,他们完成了审判前的准备工作,如核对当事人身份和输入与案件有关的词汇。

普陀法院敲响庭审记录改革试点“第一槌”

在审判现场,庭审采用录音录像的方式进行,通过叠加同步录音时间和区块链存储技术保证相关录音录像和文字音频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自动转换成书面录音材料。庭审录音录像已经成为记录庭审的有效载体,书记员不再需要现场制作庭审笔录。在审判过程中,法官可以更加关注当事人的陈述,关注审判中有争议的问题,不再需要分心考虑书记员的记录速度和准确性,从而使审判过程更加顺畅,审判效率显著提高。

普陀法院敲响庭审记录改革试点“第一槌”

在审判的最后陈述阶段,法官会提示当事人是否需要更正或补充记录的事实陈述和法律意见。休庭后,系统自动检测庭审音视频的完整性,双方签署自动生成的庭审音视频文件元数据记录进行确认。

普陀法院作为全市首批10个试点法院之一,将进一步细化试点的范围、时间、具体操作指南和公文样式模板,努力推进全市法院审判记录改革,取得实效。

来源:上海热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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