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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宝山区介绍,为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确保农民工在2018年元旦和春节期间按时足额领到工资,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宝山区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并组织了两次联合执法检查活动。共检查了155名雇主,涉及10,741名雇员(包括7,766名移徙工人),其中16人被发现拖欠工资。拖欠434名工人工资221.01万元(其中农民工319人,金额158.17万元),拖欠163名农民工工资96.46万元。这次特别行动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主要做法:

宝山"四个注重"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

首先,注意把握重点,明确责任目标。根据国家和本市对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宝山区确定本次专项检查时间为2017年12月1日至2018年春节前。检查范围是各类使用农民工的用人单位,重点是工程建设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行业。工作目标是:确保欠薪处理和帮扶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实现春节前农民工欠薪案件数量和欠薪引发群体性事件数量大幅下降,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工资报酬权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宝山"四个注重"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

二是注重分步实施,成立检查组。本次专项检查主要分为两个阶段:一是集中公示和自查阶段(2017年12月1日至12月14日);二是执法检查阶段(2017年12月15日至2018年春节前)。宝山区专门召开联席会议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并部署和安排了专项检查工作。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门牵头召开宝山区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会议,研究制定专项检查工作计划,分解落实工作任务,成立了由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参与的联合执法检查组。

宝山"四个注重"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

第三,注重合作,形成合力。宝山区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大队专门组织了“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活动,初步排查了宝山区20多家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可能隐患,涉案金额超过600万元。宝山区建设交通委专门组织了专项检查工作动员会,组织宝山区所有工程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进行了自查,对用工管理存在隐患的企业进行了13次约谈,督促相关单位履行职责。宝山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宝山区水务局等组织采取多种形式开展自查和调查,确保国有资产系统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宝山区总工会和宝山区司法局广泛宣传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意义和相关法律法规,积极营造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良好法律环境。其他相关职能部门也积极行动,加强合作,共同开展专项检查。

宝山"四个注重"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

第四,注重预防,落实相关机制。宝山区人民社会保障局注重专项检查工作的结合,不断完善防范和化解劳动争议的工作机制,及时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认真做好《群体劳动争议周报》、《拖欠工资执行情况预警》、《分类监管》、《企业歇业、歇业、搬迁周报》等工作制度的落实,按要求上报各类报告,严格执行劳动监察24小时值班制度;不断加强与各镇(园)和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在第一时间有效处理突发劳动争议,及时化解和消除不稳定因素,促进宝山区劳动关系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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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宝山区将结合清理建筑业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继续推进并做好专项检查工作,坚持“公示到位、排字到位、维权到位、处罚到位、应急到位”,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进一步加强监管执法,重点跟踪监测拖欠工资企业。 以确保拖欠工资的企业及时支付工资,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来源:上海热线新闻网

标题:宝山"四个注重"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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