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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人们对服务型消费的需求不断增加,服务型民营企业应运而生。然而,这些服务企业的主要经营条件以设备运行、知识输出、劳动力供给等形式存在。具有首次投入成本、后续长期效益、预付会员消费金额的特点。因此,一旦这些企业卷入债务纠纷,就存在服务企业的产权难以实现的风险。最近,上海宝山法院执行了一批涉及服务型企业的案件,创新了执行方式,用“放水养鱼”的方式妥善解决了31起案件的执行和解协议。

宝山法院 “放水养鱼”和解31起涉服务型企业案件

描述:关闭健身房的通知。照片由宝山法院提供

一家健康管理公司开办的健身俱乐部因管理不善而关闭。梁和其他俱乐部成员起诉宝山法院,要求终止与健康管理公司的合同,并退还剩余的会员费和私人教育费。自2018年4月起,保山法院先后对梁等人的45起服务合同纠纷做出判决,决定解除合同,并退还剩余的会员费、民办教育费等费用。判决生效后,因被告健康管理公司未能履行相应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包括梁在内的55人共31起案件向保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宝山法院 “放水养鱼”和解31起涉服务型企业案件

2018年10月,保山法院先后受理上述强制执行案件,总金额超过15万元。经调查,没有可用于执行的财产登记信息,如银行存款、证券、房地产和车辆。保山法院的警察立即联系了被处决的人,并告诉他要遵守最后期限。遗嘱执行人的股东程某表示,由于资金链和设备质量等问题,操作难度很大。关于如何履行的问题,程说,鉴于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可能一次还清。

宝山法院 “放水养鱼”和解31起涉服务型企业案件

经过对健身俱乐部设施的实地考察,执行法官认为,公司投资最大的游泳池是不可移动的,无法处置,其他财产的处置价值不高,有流动的风险,因此申请执行人无法得到全额补偿的可能性极高。即使公司现有的财产可以处置,设施的整体价值也不高。对于进入执行程序的现有案件,仍然存在无法得到充分补偿的风险。对于目前处于观望状态且尚未进入执行程序的其他债权人,如果他们以后申请执行,公司将没有财产可供执行,届时不能继续经营,这部分债权人的权利也不会实现。

宝山法院 “放水养鱼”和解31起涉服务型企业案件

因此,保山法院民警在执行该案过程中,抓住了服务企业撤资周期长的特点,实施了“放水养鱼”的执行。在获得申请执行人同意并保证公司持续经营的情况下,由公司分阶段执行。行政警察建议卫生管理公司改变其经营模式,用经营公司财产(如游泳池和设备)获得的利润分期偿还拖欠的会费和私人教育费。被执行人的健康管理公司同意该计划,并承诺从2018年12月起每月偿还25,000元,直至还清。对此,经与申请执行人梁某等确认。,申请执行人同意执行人应分阶段执行,并达成和解协议。目前,公司正在按照上述结算协议执行。

宝山法院 “放水养鱼”和解31起涉服务型企业案件

虽然“强制”一词在执法中被强调,但广义的强制措施有时不能从本质上换取利益的最大化,应更多地关注全局。尤其是群体性案件,应具有针对性,这样不仅能保护权利人的利益,还能促进民营企业的健康发展,最大限度地增加社会财富,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来源:上海热线新闻网

标题:宝山法院 “放水养鱼”和解31起涉服务型企业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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