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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朋友们,请注意,非上海公民也可以申请共享产权的住房!杨浦区共有产权房(非上海)的咨询验收将于8月26日正式启动。

根据市、区政府的统一部署,杨浦区(非上海)共有产权保护房屋的咨询验收将于2019年8月26日正式启动(仅限非上海户籍家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01咨询接受时间

从2019年8月26日至2019年9月26日(节假日除外,截止日期后不再受理),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02共有产权房屋的申请条件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非上海户籍家庭可以申请上海市共有产权保护住房:

1.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得分达到标准分(120分);2.申请前五年内上海无住房,上海无房屋买卖或赠与;3.已婚;4.当前工作单位应连续一年在申请地进行登记。并在实际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单位连续工作一年。但实际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在同一地区工作满一年的,可以提出申请;5.在上海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5年;6.3人以上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7.2万元(含7.2万元),人均财产低于18万元(含18万元);二口之家的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人均财产标准按上述标准提高了20%,即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8.64万元(含8.64万元),人均财产低于21.6万元(含21.6万元)。

8月26日起 杨浦启动申请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受理工作

03申请人的选择和申请受理点

1.未在上海登记的居民应以家庭为基础申请,家庭仅限于三种情况:申请人和配偶、申请人、配偶和未婚子女、申请人丧偶和未婚子女。申请家庭应当书面推荐符合非上海户籍家庭共有产权住房申请条件的申请人作为申请人代表。申请人代表在办理申请、选房等事项时的行为,应视为申请家庭的行为。

8月26日起 杨浦启动申请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受理工作

2.申请家庭应当在规定的申请期限内,向一个单位注册所在地的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窗口提出申请,如实填写申请表,做出诚信书面承诺,并提交申请材料。

04街道验收位置

来源:上海热线新闻网

标题:8月26日起 杨浦启动申请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受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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