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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口交警发现,一些电动车商家欺骗消费者,以4月15日实施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为依据,尽快购买“老国标”车,该规范要求“今后驾驶电动车要考驾照”,“新国标车不好”。

对此,虹口交警提醒市民,这种说法纯属谣言。4月15日以后,骑电动自行车必须参加考试的说法是无中生有的,4月15日以后之前已经获得许可的电动自行车仍然可以正常上路。然而,如果一个公民买了一辆没有牌照的“老国标”电动车,他应该在4月29日前拿到牌照,以免影响他未来的出行。此外,虹口交警表示,电动自行车许可的规定时限是15日。例如,市民在4月15日购买了“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最终许可日期是4月29日。

虹口交警解读电动车“新国标”

据了解,“新国家标准”在速度、车身重量(整车)和发动机功率等指标上进行了修改。与旧标准相比,“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具有更高的安全性能,并增加了阻燃、充电器保护、防篡改等技术指标。符合“新国家标准”目录的新车也已于4月15日上市销售。

来源:上海热线新闻网

标题:虹口交警解读电动车“新国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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