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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普陀警方在日常消防安全检查中发现,4个50公斤的液化气钢瓶未经消防部门批准,被藏在一个面积只有15平方米的小店里。目前,责任人已受到警方处罚,消防安全隐患已消除。

2018年8月27日下午,普陀区公安局百里路派出所民警在镇窝路农贸市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时,发现一个面积仅15平方米的摊位内藏有4个液化气钢瓶,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警察出示了他们的工作许可证,并把商店的负责人叫到警察局进行调查。

普陀警方查处一起违法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案件

经警方调查,违法犯罪嫌疑人赵如实供述了在镇窝路农贸市场门面摊点长期非法存放4个液化气钢瓶,以便一次购买更多液化气钢瓶的违法事实。

目前,普陀警方已对涉嫌非法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违法犯罪嫌疑人赵实施行政处罚。

无独有偶,在此次消防安全检查中,普陀区公安局东新路派出所、长风新村派出所、曹阳新村派出所也查处了各自辖区内非法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行为,相关责任人受到警方行政处罚,消除了消防安全隐患。

警方提示:储存大量液化气体钢瓶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如需存放,必须提前向公安消防部门报告,经许可后方可存放。一般来说,规格为15公斤的液化气体气瓶不应储存超过3个气瓶。

来源:上海热线新闻网

标题:普陀警方查处一起违法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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