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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

问:全国反罪恶特别运动何时开始?

2018年1月23日,中央政法委召开全国扫黄专项行动电视会议,全国扫黄专项行动开始。

问:与邪恶进行特殊斗争的“总体蓝图”是什么?

全国反邪恶特别运动始于2018年1月,结束于2020年底,为期三年。

2018年:治疗症状。启动、摧毁一批黑恶势力相关组织,惩治一批黑恶势力“保护伞”,有效遏制黑恶势力犯罪突出问题。

2019年:根治疗。努力攻击,一个接一个地深挖侦破的案件,使人们的安全感和满足感明显提高。

2020年:根治根本原因。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在反邪恶专项斗争中取得压倒性胜利。

问:与邪恶作斗争的特殊意义是什么?

●关系到整个社会局势的稳定和国家的长期稳定;

●它关系到人民的支持和基层政权的巩固;

●它关系到进行伟大的斗争,建设伟大的工程,推进伟大的事业,实现伟大的梦想。

问的主要特征是什么?

它已经上升为国家战略,目标更加广泛,斗争手段更加丰富,更加强调依法打击。

问:与邪恶进行特殊斗争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五个坚持”:

●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

●坚持人民的主体地位,密切依靠群众;

●坚持全面管理和联合管理;

●坚持依法严惩,早打小打;

●坚持标本兼治。

问:“扫黑除恶”中的“黑”和“恶”是什么意思?

“黑”指的是黑社会组织;

“邪恶”是指邪恶势力和犯罪集团的邪恶势力。

问:“黑社会组织”的“四个特征”是什么?

组织特征,相对稳定,拥有大量人员和明确的组织者。

经济特征,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利益,并具有经济实力。

行为特征,通过暴力、威胁等手段。,多次做错事。

有害的特点,严重破坏了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

q“邪恶势力”的特征和具体表现是什么?

●一般3人以上(相对固定);

●经常聚集在一起;

使用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

●多次作恶,欺压百姓,造成相对恶劣的社会影响;

●没有形成黑社会组织。

q“邪恶犯罪集团”的特征和具体表现是什么?

●有3名以上固定成员(有明显的首要分子);

●经常聚集在一起;

●共同故意实施邪恶势力等经常实施的三种以上犯罪活动。

问:邪恶势力的“保护伞”是什么?

目标是国家公职人员;

●运用你的力量;

●参与涉及黑恶势力的违法犯罪,或者包庇、纵容黑恶势力犯罪,不立案、不查办、不查办案件,为黑恶势力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助其逃脱惩罚。

q“软性暴力”的具体表现是什么?

●暴力和威胁不明显;

●犯罪者有可能威胁使用暴力;

●它会引起恐惧和恐慌;

●影响他人的正常生产、工作和生活;

●通过“谈判”、滋扰、纠缠、大惊小怪、聚众制造声势等手段。

问:“扫黑”和“破解黑”有什么区别?

击中,只击中一点;

清扫,清扫面积大,对宽度、深度和强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停电”更多的是从社会保障的角度来看;“反黑”是指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角度出发,在更大范围、更全面、更深入地扫除邪恶势力,更加注重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和联合治理。虽然有一个字的区别,但它反映了党中央、国务院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确保社会稳定和秩序、确保国家长治久安的坚定决心

@普陀人 扫黑除恶的这些知识你知道吗?

问:与邪恶的特殊斗争的焦点是什么?

关注与黑恶势力相关的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突出问题的重点领域,始终瞄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痛恨的各种黑恶势力。

关注以下目标:

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治安全、机构安全和政治领域渗透的黑色邪恶势力;

●掌握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大选的邪恶势力,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

●利用家族势力横行农村,统治一方,压迫和伤害人民的“村霸”;

●在征地、租地、拆迁和工程建设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等行业和领域。、强占项目、恶意招标、非法占用土地、滥挖滥挖的恶势力;

●在交易会、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点等场所欺凌、买卖、收取保护费等黑恶势力。;

●操纵和操纵非法和犯罪活动的黑色和邪恶势力,如“黄色赌博毒品”;

●非法高利润贷款和暴力讨债的邪恶势力;

●介入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恶势力;

●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对互联网上的邪恶势力进行威胁、恐吓、侮辱、诽谤和骚扰;

●海外黑社会和跨国、跨境邪恶势力的进入、发展和渗透。

●邪恶势力的“保护伞”。

问:报告与黑色和邪恶相关的线索的可接受范围是什么?

反黑反恶的有关部门只受理反恶专项斗争的来信来访,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来信来访,将按规定移交给有关部门。验收范围包括(包括12种罢工的要点):

威胁政治安全:利用邪教组织干涉政治安全;利用互联网散布对党和国家领导人的诽谤和其他政治谣言;为恐怖主义宣传发布恐怖主义言论、图片和视频;利用热点、敏感事件聚集群众攻击党政机关,影响党政机关、医院、学校的工作秩序;未经批准设立非政府组织,强迫他人参与的;打着宗教信仰的幌子煽动民族冲突。

@普陀人 扫黑除恶的这些知识你知道吗?

●掌握基层政权:以“霸权”、“欺诈”、“贿赂”等手段干预和破坏农村基层选举,采用“拳头整治”和“黑客政治”介入和操纵基层政权;支持代理人,搞“小山头主义”,反腐败,操纵和胁迫党政和农村基层干部“押运”,侵占农村集体资产,强迫他们分红。

@普陀人 扫黑除恶的这些知识你知道吗?

●利用家族势力横行农村:利用家族势力和封建帮派称王称霸,以大欺小,压制小姓,侵占他人的森林、农田和水面,侵犯他人的所有权利益;寻衅滋事,干扰依法办案的;无法无天阻碍了村民的集体决议。

●煽动群众闹事:通过医疗事故、交通事故、工业事故等纠纷煽动和组织群众闹事;煽动和策划工程项目征地、拆迁和建设过程中的集体不访和群体(打架)事件,举行群众反党反政府活动,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和交通秩序;以维权为名,组织非法上访、吵闹上访、纠缠上访和上访“专业户”、“代理人”;恶意诬告、诽谤和陷害他人。

@普陀人 扫黑除恶的这些知识你知道吗?

●强行立项:利用项目在当地的机会,强行立项,发送材料,封锁工作,干扰工作;在工程建设领域,招标受阻,招标重复,项目被垄断,房价被抬高。

●欺侮市场:实行地区和工业垄断,包括村霸、路霸、街霸和乡霸;地痞罗汉,独霸一方,寻衅滋事,聚众闹事,敲诈勒索,故意伤害他人,故意破坏财产,破坏安全生产;企业养地痞,非法处理经济纠纷和工商纠纷;客运、货运、仓储和物流场所控制经营路线,强拉顾客,抢占货源,非法经营,暴力压制竞争对手;无证开采矿山,非法占用国有资产和矿产资源的;欺诈、绑架、强迫交易、成立“执法小组”扣车讨债、非法改装、汽车运输和二手车市场严重超载。

@普陀人 扫黑除恶的这些知识你知道吗?

●操纵黄色赌博毒品经营:操纵娱乐场所从事黄色赌博毒品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秩序;非法组织、引诱、介绍、容留、强迫卖淫或者索取淫秽物品的;利用权力开设赌场,赌场借钱,组织专门人员吃黑吃恶,并利用幌子经营电子游戏室和动漫电玩城从事赌博;与境外有组织犯罪团伙相勾结,组织内地人员在境内外赌博,出借后拘留赌博人员的;在旅馆、夜总会和招待所里沉溺于毒品贩运和吸毒;网吧接受未成年人上网。

@普陀人 扫黑除恶的这些知识你知道吗?

●非法高利借贷:非法融资、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通过各种“常规贷款”、“校园贷款”、“裸贷”等方式非法高利借贷。

●介入民事纠纷:逞强取胜、非法牟利、暴力讨债、讨债、强行非法拘禁;采用滋扰、恐吓、威慑和“谈判”、“协商”等“软暴力”非法处理民事纠纷。

●跨境和跨境:外国黑社会渗透到该国,跨境邪恶势力非法组织在该国(领土)内外活动,并利用“越南新娘”实施欺诈。

涉及枪支、盗窃、传销和贩运的案件:非法拥有、持有、储存、携带和运输枪支和弹药,非法制造和销售枪支(在线销售枪支和枪支零部件);侵犯人身权、财产权和人格权的多重犯罪主要包括系列犯罪、团伙犯罪和跨地区盗窃团伙犯罪;盗窃、盗窃摩托车、电动车、轻便摩托车和电池、砸碎汽车玻璃等犯罪;抢劫、抢夺等违法犯罪行为;诈骗犯罪,尤其是网络诈骗、电信诈骗等专业犯罪;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MLM案件;通过绑架、欺诈、绑架、买卖等手段贩运人口。

@普陀人 扫黑除恶的这些知识你知道吗?

●“食品药品圈”领域:非法添加和销售瘦肉精、废油、病畜和病死畜等危害食品安全的犯罪;小作坊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药品的伪造、销售和非法经营;环境违法、排放、非法经营煤焦油、非法销售成品油。

●妨碍公务:违章建筑、不听劝阻、妨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

●“保护伞”: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充当邪恶势力的“保护伞”。

●其他涉及黑色和邪恶的情况。

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94条有什么规定?(原始刑法)

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组织、领导和积极参加有组织犯罪活动,支配一方,作恶多端,欺压和伤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他参加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境外黑社会组织人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普陀人 扫黑除恶的这些知识你知道吗?

犯前两款罪和其他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问:在与邪恶的特殊斗争中,应该实现什么样的“两个结合”?

与反腐败和基层“苍蝇”相结合;结合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问:在与邪恶的特殊斗争中,“两个统一”是什么意思?

●涉及黑与恶的案件:深入挖掘其背后的腐败;

●邪恶势力的“保护伞”:永远检查它,绝不容忍它。

问:“一案三查”在打击邪恶的专项斗争中意味着什么?

不仅要查处黑恶势力,还要追查黑恶势力背后的“网络”和“保护伞”,还要追究党委政府的主要责任和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

问:打击邪恶的特别措施是什么?

触摸线索,打击犯罪,挖“保护伞”,统治源头,加强组织。

问:消除邪恶的十大关键任务是什么?

要全面开展清欠工作,组织实施精确打击,坚决依法严惩,重在预防,重在整改,建立监督合作机制,强化监督和纪律责任追究,整顿薄弱村和社区党组织,做好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加强积极宣传和引导。

@普陀人 扫黑除恶的这些知识你知道吗?

问:全国反罪恶特别运动何时开始?

2018年1月23日,中央政法委召开全国扫黄专项行动电视会议,全国扫黄专项行动开始。

q根除邪恶势力滋生地的基本政策和关键举措是什么?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问:消除罪恶的首要责任、直接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是什么?

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各级政法机关主要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各级行业监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行业监管责任人。

问:对于存在与黑色和邪恶相关的突出问题的地区、行业和领域,如何追究其责任?

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通过通报、约谈、监督等方式,督促黑恶势力突出的地区、行业和领域限期整改。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第一责任人和其他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绝不姑息。严格履行行业监管职责,日常监管不到位,导致恶势力扩散的,要实行责任追究,严肃责任追究。

@普陀人 扫黑除恶的这些知识你知道吗?

问:纪检监察机关在专项斗争中查处的三类问题是什么?

●出现在群众周围的党员干部和行使公共权力的其他公职人员卷入了黑色和邪恶的腐败;

●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共权力的公职人员充当邪恶势力的“保护伞”;

●地方党委、政府、政法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未能推动专项斗争。

问:在与邪恶的特别斗争中,组织部门的重点是什么?

●加强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量和政治功能,广泛组织和动员党员群众参加反罪恶的专项斗争;

●继续整顿薄弱分散的基层党组织,形成基层治理的长效机制,铲除恶势力滋生的土壤;

●加强对村“两委”换届的组织领导,严格检查候选人和程序,坚决将黑恶势力等不符合村干部要求的人拒之门外。

问:“乡村暴君”问题的五个主要表现是什么?

●干预基层政权,通过“拳头”、欺骗、贿赂等手段干预基层选举。,努力成为村干部或扶植代理人,并干预基层公共事务;

●压迫村民,强行要求,随意殴打,寻衅滋事,甚至雇佣黑人仆人组成帮派;

●在土地出让、矿产开发、工程建设、客货运输等过程中,破坏商业秩序,暴力压制竞争对手。;

●侵占集体资产,非法侵占和骗取国家项目资金,非法占有集体土地和矿产资源;

●农村宗族势力依靠许多人,欺凌、欺凌和伤害一方。

问:2018年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的“五次失败”和“六次失败”是什么?

“五个不可能”是指下列情况之一不能作为村“两个委员会”的候选人:

●被开除党籍不满五年,受党纪政纪影响不满五年的;

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正在接受调查,被判处刑罚的正在执行,因故意犯罪被释放的不满五年;

●压迫群众、欺凌群众,涉及“村霸”、宗族恶势力、黑恶势力,群众反映强烈;

●违反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组织或者参加邪教组织和非法宗教活动的;

●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票等手段参与或指使他人参选。以各种方式操纵和干涉选举。

“六不适合”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合作为村“两个委员会”的候选人:

●近五年来,违法用地现象严重,违法建房现象未得到纠正,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行为得到查处;

●煽动、组织和参与非法上访,或者长期无理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恶意的不诚实行为已被法院列入不可信任的执行者名单,且未被撤销;

●因聚众赌博、嫖娼或者有毒品问题被判处治安拘留以上刑罚的;

●品行不良,影响恶劣,在群众中没有威信;

●村“两委”现任干部长期不在,时间超过6个月,不认真履行职责等。,不适合提名。

在Q村“两个委员会”的变化中,候选人的联合考试机制意味着什么?

以县为单位,组织和民政部门密切配合,征求县级纪检监察机关、法院、检察机关、综合治理、信访、公安、土地、司法行政、卫生规划等部门对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候选人的意见,并对其资格进行审核,杜绝恶势力进入。

@普陀人 扫黑除恶的这些知识你知道吗?

问: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的主要表现是什么?

●党组织班子配备不到位,书记长期不在,工作停滞不前;

●党组织书记不称职,工作不到位,严重影响队伍整体战斗力;

●团队不团结,内耗严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

●基本组织制度无效,不开展党组织活动;

●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混乱;

●宗族宗教和恶势力干扰渗透严重,社会治安问题和信访矛盾纠纷集中;

●没有固定的办公活动场所和便捷的服务设施;

●党组织服务意识差,服务能力弱,群众意见大。

如何形成一个长期的工作机制?

针对黑恶势力相关问题的新趋势,要把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法律治理和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与反腐败和打击基层“苍蝇”结合起来,把消灭黑恶势力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这样不仅能有效打击和遏制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的局面,而且能有效根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形成长效机制。

@普陀人 扫黑除恶的这些知识你知道吗?

问:在全国反罪恶专项斗争的“六个重点、六个骨干”中,“六大环境”是什么意思?

注重政治立场、依法严惩、综合治理、深入调查、组织建设和组织领导。

●围绕政治阵地,重点督促党委和政府落实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和中央决策部署,落实专项斗争的总体要求和实施步骤,切实履行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重大政治责任。

●以依法严惩为重点,重点监督反黑、反恶、反乱的成效,特别是动员群众,严格遵守法律和政策的界限,严格依法办案,从根本上遏制黑恶势力问题。

●以综合管理为重点,重点监管各部门协同努力。相关监管部门将加强对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的日常监管,形成强有力的合力,整改突出问题。

●以深入挖掘和深入调查为重点,以监督反腐败和反腐败斗争与基层“打靶”相结合为重点,解决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深入挖掘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

●以组织建设为重点,着力监督整顿薄弱的基层党组织,防止恶势力侵蚀基层政权,为根除恶势力滋生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以组织领导为重点,重点督促各级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强化统筹规划,层层落实责任,推动资金保障、技术装备、专业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的解决。

问:我们应该如何报告与黑人和邪恶无关的非法和犯罪行为?[/s2/]

对于不属于黑恶案件,属于治安刑事案件的违法犯罪行为,广大人民群众可以向当地派出所报案,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如属民事纠纷,可由当地基层组织和相关职能部门调解,或通过法律程序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来源:上海热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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