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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长宁区介绍,日前,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责任书和承诺书的签字仪式以及垃圾分类讲座在空公园联强国际广场举行。区绿化市容局、区亲空办公室、联强国际广场业主、25家入驻企业代表和希亚关爱社区服务中心参加了活动。自8月25日在空园区召开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推进会以来,已有500多份单位生活垃圾分类责任书和承诺书在空园区落户的企业签署。举行了六次废物分类宣传活动,张贴和分发了数千份宣传材料。

长宁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试点工作持续推进

单位生活垃圾的强制分类对管理方、产权方、所有方以及回收清理方提出了不同的要求。区绿化市容局作为管理者,负责制定总体工作计划和标准,对各单位强制分类进行政策宣传和业务指导,并对强制分类的实施情况进行专项监督和抽查。

长宁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试点工作持续推进

《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推进办法》明确规定:在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办公和生产场所。,如果业主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物业服务企业为责任人;由业主自行实施物业管理的,业主为责任人;业主将整栋房屋出租给其他单位使用或委托其他单位经营管理的,使用单位或经营单位为责任人。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负责人要做好分类容器的设置、分类投放的宣传指导、分类结果的监督检查、分类收集工作,配合“不分类,不清运”的实施。

长宁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试点工作持续推进

在我区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试点工作中,垃圾分类和投放管理责任人也将按照标准建立可追溯、规范、规范的考核、监督和管理机制。管理负责人应根据当地情况设定垃圾分类收集时间,并对投放的垃圾进行检查。单位拒绝进行垃圾分类或分类情况不佳的,有权不收集和运输垃圾,并亲自与单位沟通,对今后放入单位的垃圾进行严格检查。同时,应实施垃圾箱管理,不合格的垃圾应由专业分拣人员进行展示和分类,确保三四类收集的准确性。

长宁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试点工作持续推进

在搬运和回收方面,采用分类运输的方法。垃圾承运人将在移除和运输不同类型的垃圾之前检查分类。对不符合分类标准的单位,按照“第一次送达整改通知书(提供收运服务)、第二次再次发出整改通知书(整改后提供分类收运服务)、第三次拒绝收运”的原则,督促整改。拒绝进行垃圾分类的单位,由城管部门按照《上海市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4号)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来源:上海热线新闻网

标题:长宁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试点工作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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