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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长宁区医疗保险办公室了解到,长宁区30家定点医疗机构均已如期接入全国异地结算系统,实现了全国联网,意味着异地参保人员的住院费用无需“全额支付、跑腿报销”。截至9月底,全区已有16名异地参保人员直接结算住院费用,共结算305,238.16元,其中医疗保险支付164,399.09元,个人支付140,839.07元。

长宁已有16人享受异地住院直接结算

自各省实行医疗直接结算以来,长宁医疗保险已接到近2000个电话和现场咨询。据了解,已有近8万参保人员领取了市医保中心发放的第二代社会保障卡,其余新登记人员正在逐步完善信息,制作和发放新卡,方便参保人员直接刷卡异地就医。

长宁已有16人享受异地住院直接结算

病人在不同的地方直接结算是很方便的,那么处理他们的条件是什么,如何设定治疗的标准,跨省医疗的定点医院是什么?记者采访了长宁医疗保险公司,为大家解读该政策。

本市异地参保人员住院医疗保险直接结算的条件是什么?

1.异地参保人员已办理异地就医登记手续(即参保人员的登记信息已在异地就医国家平台上提供)

2.异地参保人员如持有第二代社会保障卡,可在本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异地住院费用。

哪些医疗费用可以在不同的省份直接结算?治疗怎么样?

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部分肿瘤分子靶向药物等。,以及医疗场所医疗保险支付的范围和标准;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等。

本市各省参保人员住院费用直接结算的条件是什么?

1 .已在本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完成医疗关系转移、异地登记。

2.持有第二代社会保障卡。

3.异地医疗机构具备跨省结算资格。

本市被保险人如何办理备案手续?

1.携带本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医疗保险卡到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医疗关系转移登记。如果委托他人办理,需要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

2.城乡居民参保人员仍需提供其他省市的居住证。

3.医疗关系一经转移登记,六个月内不得调回本市(住院和大病除外)。

不同省份有哪些指定的医疗机构?

目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已经开通了异地跨省医疗在线公共服务查询系统(网站为si.12333.gov)。参保人员可以查看其参保地是否已经开业,异地住院的医院是否已经开业,还可以查看参保人员的记录、跨省医疗费用等。未来,中国将会有更多的参保地和更多的定点医疗机构。参保人员可以实时在线查看定点医疗机构的最新开业情况。

来源:上海热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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