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343字,读完约3分钟

通常情况下,CPPCC议员所提交的社会条件和民意往往因为没有法定的反馈机制而“迷失在大海中”,但最近,他们的“命运”将会发生转变。日前,记者从区委召开的CPPCC工作会议上了解到,随着《CPPCC闵行区社会形势和舆情信息流通及应对处理实施意见(试行)》的实施,闵行区CPPCC成员提出的所有社会形势和舆情信息都将有自己的流通路径。根据涉及问题的不同类型,相关经办部门必须在一定时间内给予相应的回应,并纳入年度考核。这种做法在全国并不普遍。

“社情民意” 须15个工作日内反馈 闵行做法在全国也不常见

对循环处理的回复有要求

实施意见(试行)涉及社会情况和公众意见的流通、处理和答复。

不同类型的社会条件和舆论有不同的传播路径:涉及闵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要信息以社会条件和舆论信息的形式通过公文交换信箱发送到区委办和区政府办公室,由区委办和区政府报社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阅读后传递到相关职能部门;涉及闵行经济社会发展或突发公共事件管理特殊时期信息的跨学科、跨部门综合信息,由区CPPCC办公室通过政务网邮箱发送至区委办或区政府办公室,再由区委办或区政府办公室转送相关职能部门;与闵行经济社会发展具体问题相关的信息,由区政协办公室通过政务网邮箱发送至具体职能部门和乡镇(莘庄工业区),并根据问题内容抄送区委办或区政府办公室。

“社情民意” 须15个工作日内反馈 闵行做法在全国也不常见

《实施办法》还对相关经办部门的处理提出了要求:切实有效地处理问题和建议,积极加强与信息反映者的沟通,协商完善处理方案的工作计划。不仅如此,还要对办理情况作出书面答复,根据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社会情况和公众意见信息,有针对性地说明办理的进展和结果,或者说明不办理的原因和理由。书面答复应当基于社会条件和公众意见信息的来源。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反馈;如果涉及的问题复杂、难以处理,可以向信息传递源单位申请延长恢复期限,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一个月。

“社情民意” 须15个工作日内反馈 闵行做法在全国也不常见

对于相关处理部门的处理意见,CPPCC办公室会同区委办、区政府办对其处理意见进行年度总结和评估,评估结果将纳入区委、区政府处理建议年度考核体系。

[/s2/]社会状况和公众舆论不再像沉入大海

“CPPCC会员的社会状况和舆论信息长期没有反馈机制。CPPCC委员的许多研究、思考和有益的建议只是供政府部门参考,而CPPCC机关只做定量统计,没有实际意义。”CPPCC闵行区主席朱学骏说,当你想到“12315”市民热线时,市民的每一个电话都会被记录、转接和回复,而我们努力提交的社会状况和民意信息通常就像一片汪洋大海

“社情民意” 须15个工作日内反馈 闵行做法在全国也不常见

这些措施的制定,将充分发挥CPPCC的社会条件和舆论工作在建言献策、凝聚共识、扩大有序政治参与方面的积极作用。本办法符合《上海市CPPCC闵行区委员会反映社会情况和舆情信息细则(修订)》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各部门工作实际。朱学骏说:“在全国范围内,实施这种做法的地区并不多。”

“社情民意” 须15个工作日内反馈 闵行做法在全国也不常见

记者了解到,《关于高度重视学生系统安全教育的意见和建议》的社会情况和舆论信息最近已通过政府办公系统转到区政府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针对近年来发生的校园安全事故,CPPCC办公室根据CPPCC第六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以来的建议,结合本地区相关学校校长和教师的具体沟通和研究成果,提出了这一社会形势和舆论信息。这也是《实施办法》颁布以来,第一次通过区政府办公室转发给相关部门和分管领导。

来源:上海热线新闻网

标题:“社情民意” 须15个工作日内反馈 闵行做法在全国也不常见

地址:http://www.shcafe.org/shzxxw/814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