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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是中国的第五个“国家宪法日”。杨浦区人民法院通过由院长举行庭审和组织大学生参观法院和出席庭审,启动了宪法宣传周。

院长带头办案,发扬宪法精神

12月4日上午,杨浦法院党委书记、院长任永飞就一起要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履行职责的知识产权行政案件举行听证会。

原告是国际知名商标所有人,原告发现第三人是一家科技公司,涉嫌商标侵权,向被告上海市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被告先后发出《行政处罚通知书》和《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第三人停止销售上述侵权商品,但不予行政处罚。

杨浦法院开展第五个“国家宪法日”活动

原告拒绝接受该决定,认为被告拒绝行政处罚是错误的。他不仅要被依法责令停止销售,还要被责令停止侵权结果,于是他起诉了法院。被告辩称,他的具体行政行为符合法律程序,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他请求驳回原申请。第三人说,所涉货物来源合法,并提供了营业执照、采购合同和发票。货物不是第三人的主要物品,销售额只有1000多元。第三人只是一个2-3人的小公司,在被举报前没有销售产品,经调查后也没有继续销售产品。原告的工作人员曾经说过他们不会追究第三人的行为,所以他们请求驳回原告的申请。

杨浦法院开展第五个“国家宪法日”活动

庭审过程中,合议庭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前提下组织当事人进行了协商,最终促成了当事人达成和解。原告向法院申请撤回诉讼,争议最终得到解决。此案不仅是本院院长带头办案的生动例证,也是洋浦法院实施知识产权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服务区域创新发展的又一例证。该案在国家宪法日结案,在彰显司法权威、弘扬宪法精神方面发挥了良好的社会作用。

杨浦法院开展第五个“国家宪法日”活动

举办学生开放日,传承宪法精神

当天下午,杨浦法院举行了公开开放日,复旦大学法学院的学生参加了一个知识产权案件。本案是由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黄洋主持的侵犯网络传播作品信息权纠纷案。网络侵权案件的新颖性和专业性引起了学生的广泛兴趣。

庭审结束后,主审法官进行了“个案陈述”,详细讲解了审判程序和案件的处理思路,并从事实调查和法律适用两个方面给学生上了生动的司法实践课。

出席庭审后,学生们还参观了法院博物馆和信息集中控制中心,了解了法律发展的历史,并与法官们举行了一次研讨会,讨论宪法、法律和职业发展等主题。杨浦法院通过与大学生的互动,致力于培养年轻一代的宪法意识,传承宪法精神。

来源:上海热线新闻网

标题:杨浦法院开展第五个“国家宪法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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