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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律师调解试点的意见》和市高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关于在本市试行律师调解的实施方案(试行)》,区司法局立足本地区实际,突出前瞻性、规范性、协调性和专业性,推进律师调解试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普陀区司法局探索建立律师调解试点工作机制

提高认识,突出前瞻性

加强初步调查和论证。区司法局高度重视本区律师的调解工作,高瞻远瞩,统筹规划,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本区律师对调解案件的需求,深入探讨这项工作的难点和痛点,为做好符合本区实际情况的方案设计打下坚实基础。积极落实经费保障,多次与区法院、区财政局协调沟通,明确各级法院和党政机关委托的律师调解案件纳入政府采购服务,确保律师参与调解工作的积极性和可持续性。

普陀区司法局探索建立律师调解试点工作机制

建立一个突出标准化的系统

区司法局和区法院联合发布了《区律师调解试点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同时发布了《普陀区律师调解操作手册》,以加强律师调解的规范化管理。建立律师调解全过程的监督体系。监督和管理律师调解的全过程,从组织建设和名册确定到案件调解再到年终联合评估,确保全程监督。规范办案文件,制定《律师调解流程图》,为办案全过程提供工作文件模板,如规范委托受理、权利义务告知、调解记录、律师调解协议等。规范律师调解办案细节,确保办案细节无死角。

普陀区司法局探索建立律师调解试点工作机制

加强联系,突出协调

区司法局积极加强与区法院的合作与交流,努力打造共建、共享、共赢的多元化调解工作格局。地区法院优先处理与律师调解协议有关的司法事务,如司法确认、签发支付令和强制执行。地区法院开通了律师调解“直通车”,开通了律师调解和群体信访、民生案件法院强制执行“直通车”,在受理、调解力量配置、调解流程指导和执行等方面开辟了快速通道。

普陀区司法局探索建立律师调解试点工作机制

密切关注团队,突出专业精神

严格选择律师和调解员。提高准入门槛,严格遴选条件,由区司法局、区律师工作委员会和区法院共同遴选并确认首批50名优秀律师调解员。专业而精确的任务。根据律师调解员的专业知识,成立了商务、知识产权、劳动争议、刑事附带民事(民事部分)等专门工作组,以提高律师调解的效率和办案质量。加强律师调解员培训,举办首届律师调解实践培训班,传达本区律师调解的操作流程,对知识产权、民政、商务等领域的调解工作进行专业指导,提升律师调解员参与调解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来源:上海热线新闻网

标题:普陀区司法局探索建立律师调解试点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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