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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长宁区介绍,2017年11月23日至12月22日,上海市第一环境保护监察大队在长宁区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环境保护监察试点工作,并于2018年3月22日向长宁区移交了涉及两个问责问题的问责名单,要求依法查处。长宁区委、区政府对此高度重视。根据事实和有关规定,经长宁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对机场综合监控支队、区环境监控支队、区建设交通委、区建设行业管理中心、上海机场集团虹桥机场公司、上海科技航天有限公司、上海郝菲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上海东方航空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虹桥分公司等8个单位的11名责任人进行问责..其中,司级干部1名,副司级干部2名,司级干部3名,副司级干部2名;3人被撤职,2人受到行政警告,6人受到警告。

长宁区各级领导干部要审时度势,博采众长,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青山绿水,金山银山”理念。坚持实施“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以世界优秀城市的发展为标杆,以更大的力度、更高的标准、更严格的要求、更现实的方式,进一步认清生态环境的不足

来源:上海热线新闻网

标题:长宁区通报上海环境保护督察试点移交责任追究问题问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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