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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南京4月1日电3月29日傍晚,据北京上海高速公路淮安段报道,载有液氯的山东油罐车与卡车相撞,液氯大面积泄漏,道路附近3个村镇的居民现在28人死亡,350多人住院接受治疗。

本来不用的事故是变成了“惊天大灾难”还是“人祸”?

“定时炸弹”是怎么出发的

有关部门从事故现场调查中发现,车辆爆胎的原因很可能是超载造成的。 这辆车显示吨位为15吨,实际装载了29.44吨,是严重的过载。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超载的危险品运输车辆绝对禁止出发。 但这辆车从山东济宁到江苏淮安,全程数百公里,中途至少有三个收款站,其中北京上海高速公路苏鲁两省边界有一个计重收款站。 如果有关管理部门按照最基本的监督管理要求工作,就会阻止这辆严重的安全隐患肇事车。 液氯等剧毒危险品本身很危险,装载在超负荷高速行驶的车身上正是移动的“定时炸弹”。 但是,据事故司机介绍,他们没有接受任何审问就进入了江苏省境内。

【要闻】京沪高速公路淮安段液氯泄漏28人死 酿成惊天大祸

比危险品更危险的是什么

据统计,近年来中国危险化学品事故呈明显上升趋势,2000年每年发生事故514起,造成785人死亡。 到2003年上升到621起,造成960人死亡。

频发的事故再次证明了危险品生产、运输等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依然存在重大漏洞。 国务院于2002年颁布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根据条例的规定,危险化学品的管理涉及10个部门,如交通、民航、铁路、公安、质量监督等,但在安全监督管理各部门之间存在管理功能交叉的问题,功能交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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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头管理和安全生产意识淡薄是这种事故多发的首要原因。 例如,这辆肇事车本身,根据现有的管理体制,关于三个部门,油箱属于质检部门的管,车身属于交通部门的管,车辆关于道路的通行和公安部门。 这些部门似乎都在管理,实际上没有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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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事故更令人痛苦的是肇事司机的逃跑。 作为危险品运输专家,他们应该在事故发生后以最快的速度向有关部门报告车上的危险品,以争取宝贵的急救和处理时效,但他们没有这样做。 这起交通事故简直是“人祸”。

由于运输公司竞争激烈,一点公司只重视经济效益,忽视了对员工的安全知识教育。 即使是不满足安全条件的公司也回避监督管理,低门槛的录用相关人员投入运输业者,会给安全生产带来很大的风险。

安全:有必要尽快打“组合拳”

面对严峻的危险品安全监督管理形势,相关专家从科技创新、完全法规制度、海外先进经验等方面着手,提出要做好旅游比较有效的“组合拳”,从根本上减少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国家有关部门已经开发出利用gps系统监督管理危险品运输车辆的新技术,在危险情况和事故发生的情况下,监视终端在最短的时间内获得新闻,让有关部门启动应急机制,比较有效地控制事故的发生和迅速发展

一位专家建议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其中最应该处理的是多头执法、多头管理的问题。 理顺管理体制以立法的形式加强安全生产的事前监督管理的力量,制度上不会发生“淮安液氯不泄漏”的情况。

来源:上海热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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