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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2日上午,嘉定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主任会议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徐默才主持会议,副主任王其明、张德奇、宗斌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高振国的《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报告》;会议决定,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将于2019年4月26日上午举行,会议就有关事项进行了讨论。

会议认为,区人民检察院全面履行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职能,在进一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服务大局、维护人民利益和法律权威等方面取得新成绩,大力推进依法治区工作。会议建议,要继续把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放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突出工作重点,切实解决监督刚性问题;在把握民事行政检察规律的基础上,民事行政检察制度和机制在不断完善;完备而强大的民事行政检察队伍将为嘉定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提供有力保障。

嘉定区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30次主任会议

据悉,自2017年以来,区检察院协助开展了一场反污染的硬仗,为嘉定区文明城区建设服务,开展了环境和资源保护专项监督活动,并立案查处了多起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此外,区检察院不断加强诉讼监督,以维护司法公正和公共利益。通过实施风险评估机制,进行解释和推理,我们可以解决冲突和纠纷,努力促进和谐与稳定。

来源:上海热线新闻网

标题:嘉定区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30次主任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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