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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帮助企业加快复工生产,促进上海经济稳定发展,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适时调整了企业复工指导意见,并于2月28日下发。

记者注意到,新版《企业复工指南》主要有以下变化:一是不再强调重点企业和一般企业的白名单,只要有防疫条件的企业都可以复工;第二,网络办公室已经从过去的人事信息报告平台转变为重返工作岗位的应用平台;第三,复工申请不需要获得批准。企业只需通过网络运行的企业复工网上登记申报系统填写企业相关信息,上传防控计划,确认复工防疫控制措施的内容承诺,即可完成备案和复工工作;四是对国务院发布的《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防疫措施指引》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和完善,纳入新版。

做好防疫条件准备的浦东企业皆可复工

根据指导意见,企业需要做好预防控制组织、预防控制措施、应急预案、内部管理、宣传教育等工作,方可复工。具体来说,它包括员工健康调查和岗前活动跟踪;在关键地区返回上海并与确诊患者有密切接触史的员工和人员与一些岗位有密切接触,如教育、儿童保育、医疗、家政、护理、物业、快递、公共交通、租赁等。,并严格执行本市隔离观察制度。

做好防疫条件准备的浦东企业皆可复工

复工后,企业需要加强人员健康管理、办公及交通管理、餐饮管理、场所管理和监督检查。具体来说,企业应及时在网络管理平台上上报新增员工和新招聘员工的信息,每天提交一份体温测量报告,发现发烧的及时上报,没有发烧的报零,每周五在平台上确认数据信息。

来源:上海热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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