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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浦东消费者保护委员会公开号码

近日,浦东新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接到消费者李女士的投诉。李女士说,她在一家健康管理公司支付了5.28万元,并购买了每月护理服务,现已出院。然而,该套餐包括3天的医院陪同服务。由于对方因疫情无法提供服务,她联系对方要求退款1500元,对方一直拖延。

浦东消保委:商家不应借疫情之名不履行服务合同

消费者保护委员会的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立即联系了健康管理公司,经营者表示由于疫情,医院不允许随行人员进出,这不是公司单方违约造成的,是不可抗力因素。此外,3天医院陪护服务是一个礼物,不包含在消费者购买的套餐中,不能转换成现金返还给消费者。消费者保护委员会的工作人员立即指出,从市场逻辑来看,“礼物”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礼物”,它们的存在是以消费者购买商品为前提的。因此,商家的销售行为与赠品行为是密不可分的,商家应该对赠品及其销售的商品承担同样的责任。经过多次沟通,接线员表示李女士已出院,并同意改为3天家庭护理服务,李女士接受了。

浦东消保委:商家不应借疫情之名不履行服务合同

平时,消费者保护委员会经常遇到一些关于礼品或礼品服务的纠纷,一些经营者试图通过“豁免礼品”来逃避其应尽的义务。事实上,在商业合同中,大部分所谓的“礼物”,实际上,经营者并不把他们从商业中获得的部分利润返还给消费者,而是把礼物的成本分摊到商品交易的成本中,并转嫁给消费者。实质上,礼物是事实上的商品,属于销售合同的标的物。因此,类似一些商家所声称的“因为赠品是免费的,所以没有‘三包’”、“赠品服务有权根据情况单方面撤销”等言论,实际上是违反了法律规定的“霸王条款”。在这种情况下,医院护送服务,消费者放弃,因为他们购买了每月护理包。虽然经营者单方面取消这项服务是有客观原因的,但实际上却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对于此类纠纷,消费者保护委员会建议双方本着公平、诚信的原则进行协商,或者终止合同,或者变更服务时间、服务项目等相关事宜。总之,虽然爆发是不可抗力,但它不应被用作企业不履行服务合同的借口。

来源:上海热线新闻网

标题:浦东消保委:商家不应借疫情之名不履行服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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