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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青浦区介绍,检察机关对不起诉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实现了公开、公平、透明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6月29日,区检察院就一起家庭暴力故意伤害案举行了公开听证会。7月5日,青浦区检察院在听取了全体听证参加人的意见后,作出不起诉侯的决定。

青浦区检察院:让不起诉案件接受“阳光监督”

2017年9月2日,犯罪嫌疑人侯某在家中殴打母亲,原因是母亲在公司经营过程中与他发生争执。经鉴定,魏受了轻伤。

事发后,侯主动向公安机关自首,如实交待了案情。在案件审查和起诉阶段,魏向医院提交了一份谅解书,表示愿意对儿子从宽处理,侯也表示了悔意。鉴于争议较大,为确保司法程序的公开、公平和公正,青浦区检察院决定对该案不起诉进行公开审理。

青浦区检察院:让不起诉案件接受“阳光监督”

听证会上,除了案件调查人员、侯居委会调解委员外,还邀请了部分地方人大代表、风检监督员、妇联有关部门的人员参加,就基本情况、适用法律、社会影响等问题发表了意见。

不起诉案件由检察机关公开审理,充分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密切联系群众,实现检察阳光化,也是青浦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举措。

来源:上海热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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