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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规定公共租赁住房免征房产税。对符合当地政府规定条件的城镇住房保障家庭,从当地政府获得的住房租赁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等。专家认为,该政策有利于相关市场化机构随后参与公共租赁住房的运营。预计将出台更多的保障政策,特别是公积金制度和居住证制度等。将围绕公共租赁住房进行创新。

这两个部门发布了一份免除公共租赁住房财产税的文件。

《公告》明确规定,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和其他配套建设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可相应免征城市土地使用税。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将旧房转让为公共租赁住房,且增值额不超过扣除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对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单位购买的住房作为公共租赁住房,免征契税。符合地方政府规定条件的城镇住房保障家庭从地方政府获得的住房租赁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这两个部门发布了一份免除公共租赁住房财产税的文件。

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1号

为继续支持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和运营,现公布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如下:

一、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和公共租赁住房建成后占用的土地免征城市土地使用税。在配套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的其他住房项目中,涉及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的城市土地使用税,按照公共租赁住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

这两个部门发布了一份免除公共租赁住房财产税的文件。

二、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单位免征涉及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的印花税。在其他住房项目中配套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的,按公共租赁住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相关印花税。

三、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单位购买的住房作为公共租赁住房,免征契税、印花税;签订租赁协议所涉及的印花税,公共租赁住房双方均可免缴。

四、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转让的旧住房作为公共租赁住房,其增值额不超过扣除额的20%,免征土地增值税。

五、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捐赠的住房作为公共租赁住房,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公益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的12%以内的,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的12%的,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后三年内结转扣除。

这两个部门发布了一份免除公共租赁住房财产税的文件。

个人捐赠的住房作为公共租赁住房,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其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申报应纳税所得额的30%,允许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六、对符合当地政府规定条件的城镇住房保障家庭从当地政府领取住房租赁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七、公共租赁住房免征房产税。经营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收入免征增值税。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单位应当单独核算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入,不得单独核算,不得享受免征增值税、房产税的优惠政策。

八、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纳入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批准的公共租赁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或者市、县人民政府批准的建设(筹集),并按照《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建保〔2010〕87号)和市、县人民政府制定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的具体管理办法。

这两个部门发布了一份免除公共租赁住房财产税的文件。

九、纳税人享受本公告规定的优惠政策时,应按照规定申报免税,并持房地产权属证明、含有房地产原值的相关材料、纳入公共租赁住房和土地管理的相关材料、配套建设和管理公共租赁住房的相关材料、购买住房作为公共租赁住房的相关材料、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协议等。保留以供将来参考。

这两个部门发布了一份免除公共租赁住房财产税的文件。

十、本公告实施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财政部和税务总局

2019年4月15日

来源:上海热线新闻网

标题:这两个部门发布了一份免除公共租赁住房财产税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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