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735字,读完约2分钟

@嘉定父母!看这里!嘉定区2020年“学龄期儿童和户籍学生”工作实施细则刚刚发布!

2020年嘉定区“学龄儿童和户籍学生”实施细则

为规范嘉定区“适龄儿童和户籍学生”工作,制定本实施细则。

1.本市学龄儿童和户籍学生在户籍所在地报名有困难,选择跨地区户籍地报名。凭嘉定《本市户籍分离人员户籍回执》(以下简称《回执》),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镇办理登记注册手续。青年学生的报名截止日期为2020年4月23日,青年学生的报名截止日期为4月13日。

《2020年嘉定区“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和学生在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实施细则》

2.户籍在嘉定的学龄儿童和学生不能在户籍所在地报名。如果他们选择在他们居住的街道城镇登记,他们必须凭收据(申请截止日期同上)和与居住地址相对应的房产证(产权人仅为直系亲属或其自有房产证或农村自有宅基地证)到他们居住的街道城镇办理登记手续。

《2020年嘉定区“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和学生在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实施细则》

3.对于同一街道、同一城镇内的适龄儿童和五年级小学生,嘉定区不受理其户籍申请。

四、五年级小学生在市外学习,如持嘉定《收据》(截止日期为4月13日)选择在嘉定上初中,应按照所在学校所在区教育局的有关规定申请在嘉定学习,并在网上填写《本市户籍学生回乡申请表》。经审核合格后,嘉定教育局将统筹安排进入公立初中。

《2020年嘉定区“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和学生在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实施细则》

五、在信息登记或核对时,家长应主动出示《收据》,由工作人员查验。

6.优先考虑学龄儿童和户籍与其实际居住地相符的学生;然后,根据注册学生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将适龄儿童和符合“分家”条件的学生安排到该地区。总体布置顺序如下:

1.居住地是其直系亲属的地址或其相应的房地产证书。

2.居住地是其直系亲属或其本人的租赁地址。

3.以上1、2项条件相同的,按房产证办理时间或租房居住时间排序。

七.本细则适用于2020年嘉定区初中和小学的招生工作,由嘉定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负责解释。

来源:上海热线新闻网

标题:《2020年嘉定区“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和学生在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实施细则》

地址:http://www.shcafe.org/shzxxw/922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