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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信息网络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该司法解释有10条,将于今天(10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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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诽谤

诽谤信息可以在点击5000次后被判刑。

一个明星被秘密统治,一个政协委员是外国国籍...捏造事实通过网络诽谤他人。如何识别这种行为?这算不算犯罪?

根据该解释,“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或“将信息网络上涉及他人的原始信息内容篡改为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可被视为“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解释》规定,如果同一诽谤性信息实际被点击和浏览5000次以上,或转发500次以上,或如果它造成严重后果,如受害者或其近亲精神失常、自残和自杀,则应被视为“严重”。

网络言论发布法律法规诽谤他人信息浏览多达5000句

最高人民法院发言人孙表示,如果犯罪人不知道事实是捏造的,即使对受害人的名誉造成一定损害,也不构成诽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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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布谣言

在网上散布谣言会因寻衅滋事而被起诉。

在互联网上,一些不法分子经常利用网络信息迅速传播和难以根除的优势,通过互联网对他人进行虐待和恐吓。《解释》规定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聚众斗殴罪的两种基本方式,即利用信息网络辱骂和恐吓他人;编造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传播,制造事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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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勒索

通过发布真实信息,敲诈也可以被认定为敲诈。

《解释》规定,任何人以在信息网络上发布或删除信息为由威胁或胁迫他人获取公共或私人财产,或多次实施上述行为,将以敲诈勒索罪定罪和处罚。

孙说,敲诈勒索罪无论是“张贴”还是“删除”,都要追究刑事责任。此外,即使网络上公布的负面信息是真实的,只要行为人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仍然构成敲诈勒索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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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水军

有偿删除职务可以视为非法经营罪。

说到“网络水军”,每个人都不陌生。他们受雇于在线公关公司,以获取利益,并在互联网上集体炒作某些话题或数字。《解释》规定,违反国家规定,通过有偿信息网络提供信息删除服务牟利,或者明知是有偿信息网络提供信息发布等服务,非法经营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情节严重的,为非法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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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强调,如果该演员不知道他发布的信息是虚假的,即使他收取费用,他不应该被视为非法经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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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反腐

报告的内容不是故意捏造的,不应追究刑事责任。

孙表示,“网络反腐”和“微博反腐”在反腐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互联网用户通过信息网络进行举报,相关部门应认真对待。“即使报道或揭露的一些内容是不真实的,只要不是故意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就不应追究诽谤。”

来源:上海热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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