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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正在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人才政策备受关注。在今天上午举行的“加快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专题采访中,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周海洋透露,考虑到对市场主体、风险投资等的评估,人才引进政策将有重大突破。符合条件者的居留许可转移期可从7年缩短至5至2年。具体条件和实施细则正在制定中,将于年内颁布。

上海人才政策将居住期限缩短至2年

“过去,评价标准侧重于学历、职称等制度,但现在有必要推动向市场导向的评价转变。运用市场评估方法,协调系统内外人才引进条件,落实市场主体对创新人才的最终评估权。”周海洋表示,经过初步考虑,市场参与者的评价标准主要包括薪酬评价(社会贡献)、第三方评价和投资评价。薪酬评估是指根据反映人才价值和社会贡献的市场化薪酬水平(社会保障缴费基数和个人所得税)来判断人才。第三方评估是指通过第三方组织的评估结果(如国际权威大学排名等)来判断人才。)。投资评估是指通过企业孵化器和风险投资机构的筛选机制来识别人才。

上海人才政策将居住期限缩短至2年

居住地的变更可以缩短到5-2年。

据悉,人才引进政策将在三个梯度上有所突破。周海洋表示,在完善居住证积分政策方面,居住证积分的标准分数(目前为120分)直接给予创业人才及其核心团队、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及其由市场参与者评估的核心团队。

同时,将居住证转为户籍的政策也将得到改善。据介绍,对于通过市场主体评估并符合一定条件的创业人才、创业投资管理与运营人才、企业科技与技能人才、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及其核心团队,居住证办理期限可由7年缩短至5至2年。

上海人才政策将居住期限缩短至2年

上海还将优化直接引进人才户籍政策。周海洋表示,获得一定规模风险投资的创业人才及其核心团队、在本市管理和运营一定规模风险投资基金并取得显著市场测试结果的创业投资管理和运营人员及其核心团队、具有一定市场价值的企业科技和技能人才、经营业绩显著的创业人才、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员及其在本市取得优异市场测试结果的核心团队将被直接引入家庭。

上海人才政策将居住期限缩短至2年

"正在制定实施上述政策的具体条件和细则."周海洋说,细则将在年内发布,届时将向公众公布。

允许科学研究人员在工作中或工作之外开创自己的事业。

此外,上海还将完善科研人员双向流动制度,允许科研人员在职或脱产自主创业,支持企业创新创业人才到高校科研院所兼职。

“完善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兼职管理政策,鼓励大学、研究所等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在企业兼职,在履行岗位职责的同时,转化科技成果,解决关键技术问题。收入由个人和单位协商分配。”周海洋说,来自合格大学和研究机构的科研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可以接受科研项目和成果,保留基本待遇,并离开岗位,开始自己的事业。他们也享有与原单位其他在职人员同等的参加职称评定、职务等级晋升和社会保险的权利。潜伏期(3-5年)内返回原单位者的服务年限连续计算。试点将企业工作经验作为高校工程教师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重要条件。

来源:上海热线新闻网

标题:上海人才政策将居住期限缩短至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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