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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徐汇区说,由于与医院的医疗纠纷,72岁的陈阿坡(化名)一直躺在医院里,占据着一张病床。到目前为止,她已经欠医院超过35万元的医疗费用,她的家人拒绝带老人回家。今天,徐汇法院执行了该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的判决结果,执行法官将陈阿波从医院送回家。法院与医院协调后,医院制定了一个计划,帮助家庭成员照顾好老人。

徐汇法院今天将“赖”在医院病床上3年的被执行人送回家中

2015年2月至5月,陈亚波因脑梗死等疾病在徐汇区中心医院康复科住院5次。入院诊断为“右脑梗死后左肢体运动感觉障碍;高血压3级(极高风险);冠心病、阵发性心房颤动、心功能3级”等。同年5月14日,陈阿坡住在徐汇区田萍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现其左股骨颈骨折。陈阿坡和女儿认为,是徐汇中心医院康复训练过程中的牵拉措施导致老年人股骨颈严重移位和股骨脱位,直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才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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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月,陈阿波因“右脑梗死、左肢体运动感觉障碍、认知功能障碍等”再次入住中心医院康复部。根据医疗记录,6月15日,医院通知陈阿波的家人,老人情况稳定,可以出院,并告知欠款,但家人拒绝签署出院通知。截至2017年6月16日,累计医疗费用已超过21万元,被告入院时仅预付5000元,其余费用至今未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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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双方协商未果,徐汇区中心医院起诉陈爱波,要求陈爱波搬出医院康复病房,并支付截至2017年6月16日未支付的医疗费用20多万元。庭审后,法院认为陈艾波病情稳定,她只需要药物维持基本状态,不需要住院治疗。此外,陈阿波长期占据病床后拒绝出院,对医疗秩序产生了一定影响。如果病人认为医院的医疗行为有问题并造成人身伤害,他可以单独主张自己的权利,但这不能作为拒绝出院的理由。今年1月,法院的一审判决支持了医院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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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陈亚波的家人对此判决充耳不闻,患有全身瘫痪和认知功能障碍的老人仍住在医院病房,每天还要承担医疗费用。到目前为止,欠医院的费用已经超过35万元。徐汇法院执行法官章昊告诉记者,老人与医院之间关于骨折是如何造成的以及医院的医疗行为是否有误并造成人身伤害的纠纷正在由法院审理。“但这起已经生效的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应当依法执行,这不仅是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也是为了维护医院正常的医疗秩序。”章昊表示,在执行此案时,法官将法律的刚性与执法过程中的灵活性结合起来,并与医院沟通,医院愿意协助家属在老人出院后给予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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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了解到医院已经制定了一个计划。老年人将在回家前三天派护理人员到他们家,每天提供8小时的服务,指导他们的家人翻身和吃饭。医生将在两周内每周两次接受免费咨询,护理人员将每天上门提供两小时的护理服务。

来源:上海热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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