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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汇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评审初步核心意见公示

根据《上海市司法局、民政局关于开展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评议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将徐汇区司法局、徐汇区民政局初步核意见公告如下:

1.上海市徐汇区花井镇建华村因行政区划调整而不复存在,该村曾被司法部和民政部第二批命名。根据通知的评审标准,建议取消。

二、经司法部和民政部命名的第七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单位——上海市徐汇区徐家汇街尹家角住宅小区,经初步核实,没有撤销公告中所列的审查标准,建议保留。

宣传时间:2019年8月16日至2019年8月22日。任何异议都可以在公示期间反映出来。

电话:64686433;

电子邮件:xh_fxb@xh.sh

来源:上海热线新闻网

标题:徐汇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工作初核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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