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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安区人民法院执行招商投资供应链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公司)三起劳动争议案件时,执行人办公室被查封,但几天后印章被撕毁。经过调查取证,2018年7月18日,法院对张进行了为期15天的司法羁押,并由他私自开启印章。

静安:临时负责人擅自撕拆法院封条蹲班房

2018年1月,遗嘱执行人倪某、纪某、刘谋与遗嘱执行人中国商业公司发生劳动争议。经静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调解,执行人自愿向执行人支付经济补偿金共计4万元,但执行人逾期未按调解书自觉履行支付义务。因此,遗嘱执行人向上海静安法院申请执行。

静安:临时负责人擅自撕拆法院封条蹲班房

在执行过程中,杨法官通过各种渠道了解到,被执行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因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7月12日,杨法官冒着酷暑来到永和路被执行人办公室了解情况。到达现场后,发现遗嘱执行人的公司处于停业状态,只有临时负责人张负责办公场所和设施。在物业公司的协助下,法官依法查封了遗嘱执行人的办公室,并让员工提前带走个人物品。与此同时,他明确告诉张,未经法院允许,他不得进入密封的办公室,否则他将承担法律责任。张签署了查封的法律文书,并留下了法官的电话号码。法官让物业公司协助监管这个被封闭的地方。

静安:临时负责人擅自撕拆法院封条蹲班房

7月16日中午,杨法官突然接到物业公司的电话,说法院的印章被撕掉了。杨法官赶到现场查看,发现印章已被撕毁。看过物业公司的监控录像后,发现当天中午12点35分,公司临时负责人张撕掉公司门上封条上方的胶带,打开门进入密封的办公室,完整的封条一分为二。

静安:临时负责人擅自撕拆法院封条蹲班房

为此,杨法官立即收集了相关证据,并于7月18日告知张前往上海市静安区法院说明情况,接受处理。7月18日上午,张来到法院,向杨法官承认,由于公司急着报税,未经法院同意就撕毁了法院的印章,进入密封的办公室取钥匙。我原以为未经许可我是不会携带财物的,而且我是为公司工作的,所以不会有问题。但是我没想到我因为法律意识薄弱而触犯了法律,现在我非常后悔。杨法官依法宣布将对张采取为期15天的司法拘留决定,张表示愿意接受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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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提醒说,擅自撕毁法院印章、私自藏匿、转移、出售或损坏被查封或扣押的财产,以及阻挠司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都是违反《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的。法院可以根据情节对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处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上海热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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