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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松江区新闻》报道:加强农业经济机构管理和队伍建设,推进农村集体资产规范化管理,积极探索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的途径,稳步处置农村集体资产为他人提供担保的历史遗留问题...近日,区人大常委会对《上海市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条例》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并以报告形式提出了相关问题和针对性建议,进一步推动了《上海市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条例》在本区的实施。同时,市人大常委会《上海市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条例》执法检查组也来到松松市开展市、区人大联合执法检查,充分肯定了《上海市松江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条例》的实施。

松江区区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

据了解,《上海市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条例》已于去年11月经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将于今年4月1日起施行。根据市人大根据《上海市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条例》开展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结合松江实际,区人大常委会于8月初至8月中旬派出精干力量,分三批、11个镇赴中山、宋芳、永丰、岳阳进行执法检查。从区、街、村三级,采用了现场检查、召开座谈会、检查成绩等方法。开展《上海市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旨在进一步推进政府部门依法行政,加强和规范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实现农村集体经济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

松江区区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

检查组通过检查总结,掌握了全区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的总体情况,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宣传了《上海市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促进了街道和村庄的规范化监督管理,进一步推动了《上海市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条例》在全区的有效实施。检查组认为,总体而言,《上海市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条例》的宣传培训工作在区、街、镇三级积极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立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责任评估和风险控制制度。农村管理机构对农村集体资产的日常指导、监督和管理相对规范有序。同时,也反映出一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的修改没有按程序完成,收入分配前没有按规定弥补亏损,公积金和公益金没有按比例提取,没有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定期内部审计,个别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其他企业或政府的融资担保尚未处置。

松江区区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

据悉,在下一阶段,区人大常委会将继续探索和推进《上海市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监督工作,加强农村集体资产档案建设,确保农村集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为实施农村振兴战略、实现农村产业繁荣、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提供有力保障。

来源:上海热线新闻网

标题:松江区区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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