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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色的垃圾桶是可回收的,湿垃圾应该放在棕色的垃圾桶里。干垃圾和湿垃圾必须分开运输,不能混合运输。”5月8日,区城管执法局启动了垃圾分类执法双月宣传检查活动,这意味着今后将加大对未将垃圾投放到公共场所的查处力度,最高罚款可达5万元。当天,对405个单位和场所进行了检查,发放了1652份小册子,发现了68个问题,包括31个教育整改案例,发放了27份《责令整改通知书》。

松江区开展垃圾分类 执法宣传检查行动

考察从新城最具代表性的商业区——开元地中海开始。由区城管执法局和绿化市容局组成的巡查员对开元酒店、开元购物中心和乐购超市的垃圾房进行了逐一巡查。经检查发现,三个垃圾站存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未按规定设置、干湿垃圾未按规定分类、生活垃圾未按规定处置的情况。执法人员当场发出整改通知,要求他们在10天内自行完成整改。

松江区开展垃圾分类 执法宣传检查行动

记者从区城管局了解到,今年1-4月,区城管局对各类生活垃圾分类进行了300多次执法检查,依法查处了21起各类生活垃圾分类案件,督促对口单位自行整改70多起案件,向市民讲解了实际执法案例,加大了“说理”执法力度,有效提高了市民的垃圾分类意识。根据规划,松江区将按照“单位先于个人、党政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居民区和大型商场先于一般单位”的原则,重点对各种公共场所(如大型商业实体)的垃圾分类违法行为进行综合治理,然后深入社区,依靠社区工作室、居委会和物业三方协调机制,抓好生活垃圾分类违法行为的执法和处置。在接下来的两个月里,执法部门将重点检查一些问题高发和人员相对密集的公共场所,如商场、大型超市、农贸市场、大型餐馆、学校和医院。对双月运行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限期整改,对不改正、不整改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依法查处,做到“教育一批、整改一批、处罚一批”。

来源:上海热线新闻网

标题:松江区开展垃圾分类 执法宣传检查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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