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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企业逐渐恢复工作和恢复生产,停工期间如何支付员工工资成为许多企业主头疼的问题。针对疫情期间拖欠工资的这些特殊情况,区劳动保障监察部门采取了灵活适度的“柔性执法”,积极引导企业与员工充分沟通协商支付。这种执法既有力又敏感,有效地维护了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松江区劳动监察部门“柔性执法” 积极化解企业与员工的矛盾

近日,区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接到举报,反映叶燮镇一家服装企业1月和2月未能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立即派出监察员到企业调查核实相关情况。企业从事服装外贸,成品主要销往欧美,员工100多人。“原来的出口生意很红火,国内疫情爆发后,生产被迫停滞。国内疫情稳定后,我们刚刚恢复生产,欧美爆发疫情,直接导致我们的产品无法销售,大量订单被取消,货款难以收回。”企业负责人坦言,海外疫情对他们来说更糟,企业的未来还不确定。

松江区劳动监察部门“柔性执法” 积极化解企业与员工的矛盾

“我们从与公司负责人的谈话中了解到,公司同意在每月月底之前支付上月的工资,而今年1月份的工资原本是在2月底之前支付的。由于疫情,一月份的工资没有按时发放。生产一线员工都是计件工资,他们不是二月份生产的。公司考虑只向员工支付部分生活费,但员工认为生活费标准太低,表示不满。”区劳动监察大队巡视员钟洪生表示,他和同事郑毅负责调查和处理此案。在充分了解情况后,他们“不走寻常路”。他们没有给单位发整改信,而是口头通知要求企业尽快还清一月份的工资。建议企业根据假期工资和2月份停工工资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及上海市的相关政策和标准。在调查期间,他们还向疫情期间的企业负责人介绍了相关的劳动保障文件和优惠政策,以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保持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当我们在疫情期间执法时,我们必须考虑到企业的生存和员工的权益。因此,一般建议企业与员工多沟通协商,协调解决劳动争议。”探长钟洪生说。

松江区劳动监察部门“柔性执法” 积极化解企业与员工的矛盾

记者了解到,4月7日,该企业1月份支付了120名员工的工资,金额超过42万元。2月份的工资是按照上海的最低工资标准发放的。承诺在4月15日前付款,付款已经完成。一位职工代表在接受巡视员的电话回访时说:“我已经拿到了一月和二月的工资,并表达了我对谈判计划的理解。”

松江区劳动监察部门“柔性执法” 积极化解企业与员工的矛盾

在疫情特殊情况下,“柔性执法”是区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部门执法的一种新方式,使双方感受到法律法规的温度,增强了对相关政策的认识和理解。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副队长柴乐峰说:“严峻的疫情给各行各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和困难。企业和员工是相互依存的。在执法工作中,我们努力做到“送政策上门”,采取“面对面”的沟通方式,进一步做好指导和服务工作,帮助企业有序复工,减少劳动关系中的纠纷和矛盾,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来源:上海热线新闻网

标题:松江区劳动监察部门“柔性执法” 积极化解企业与员工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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