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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7日上午对李某等5人的强奸上诉作出终审判决,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3年9月26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对李谋谋等5人强奸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强奸罪判处李谋谋有期徒刑10年。王某(成年人)被判处12年监禁,剥夺政治权利2年。魏某(兄弟)被判4年徒刑。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魏某(兄弟)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李某等五人强奸案最终维持了李某10年有期徒刑的原判

一审判决后,李某及其法定代表人、共同作者王某不服提起上诉。2013年10月11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立案受理。由于原审部分上诉人和被告未满18岁,且涉及个人隐私,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11月19日组成合议庭进行了非公开审理。

李某等五人强奸案最终维持了李某10年有期徒刑的原判

北京市第一中学介绍说,在审判过程中,公诉人、上诉人、原审被告、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和法定代理人参加了诉讼,并充分表达了自己的意见。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严格依法充分保护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

北京市第一中学认为,一审法院严格审查了与犯罪事实密切相关的问题,如李某等五人是否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是否对被害人实施暴力行为,是否违背被害人意愿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等。一审法院在确认不存在非法证据和其他程序性非法问题的基础上,综合五人明确、具体、相互核实的有罪陈述以及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物证鉴定意见、监控录像等证据材料形成的完整证据链,排除合理怀疑。

李某等五人强奸案最终维持了李某10年有期徒刑的原判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一审法院的刑事判决事实清楚,证据可靠充分,定罪正确,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应予维持。上诉人和辩护人提出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量刑过重等上诉理由和辩护意见,因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依法不予受理。在此基础上,做出了驳回上诉和维持原判的最终裁决。

李某等五人强奸案最终维持了李某10年有期徒刑的原判

据了解,由于本案原审部分被告人的犯罪记录应依法封存,法院没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组织人员参加量刑。

来源:上海热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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