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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小姐在耐克中国总部工作了6年,她没有想到会在预产期前不到一个月收到公司的“不续约”通知。更让她难过的是,她出生前公司告诉她,她的办公桌会被清理,她的个人物品会打包还给她。

“耐克的做法太不人道了。我仍被监禁。此外,我仍然是耐克的员工。为什么我未经授权就打扫我的桌子和个人物品?”朱小姐最近向早报的“我想投诉”专栏作了报道。

耐克昨日回应称,不续签合同是基于客观需要,与怀孕无关,但耐克承认,擅自处理朱小姐的个人物品是不适当的。

准妈妈收到“不续约”通知

去年八月,35岁的朱小姐得知她要生第二个孩子了。朱小姐虽然是一位年迈的产妇,但她的工作并不懈怠。除了因产前检查等原因请假外,她在怀孕期间从不无故旷工。今年5月5日,公司人员突然口头通知朱小姐,她与耐克公司的合同将于5月31日到期,将延长至哺乳期结束,即2016年5月31日,之后不再续签。

耐克告诉员工不要在女员工临近预产期时续签合同:这不违法,但“很残酷”

至于公司的决定,朱小姐很惊讶。当我问人事部原因时,他们说我不能很好地工作,但是他们不能给我一个明确的解释

5月15日,朱小姐收到人事部的正式书面通知,确认耐克公司决定不再续签劳动合同,并承诺将合同期限延长至哺乳期结束。

「我每年在员工评核中均取得满意或以上的表现。为什么我在怀孕和即将分娩时决定不续签合同,并且没有给我足够的理由歧视我这个孕妇?”朱小姐多次向部门负责人询问,但对方始终没有给出明确的答复。怀孕后期,朱小姐的情绪几乎崩溃,身体状况也出现波动。她于5月22日在预产期前一周剖腹产。幸运的是,母亲和孩子都很安全。

耐克告诉员工不要在女员工临近预产期时续签合同:这不违法,但“很残酷”

承认个人物品处理不当

6月5日,朱小姐在分娩后不到半个月,她突然接到部门行政助理打来的电话,询问她的家庭住址,并告知她桌上的个人物品已经收拾好,准备送回家。

“是什么让公司擅自处理我的个人物品?根据劳动法的相关法律法规,我与耐克的劳动合同将于明年5月31日到期。现在没必要把我踢出去吗?真讨厌!”朱小姐说。

昨天,耐克公司公关部工作人员黄女士就此事告诉记者,耐克公司基于业务需要,决定在朱小姐的劳动合同到期时不予续签,并表示,“这一决定是基于客观条件,与怀孕无关。”

黄小姐告诉记者,朱小姐与耐克公司的劳动合同将于2015年5月31日到期。但是,由于朱女士目前的特殊情况属于《劳动合同法》第42条的范围,根据《中国劳动合同法》第45条的规定,公司将自动延长其劳动合同的有效期限至其哺乳期结束。因此,朱小姐仍然是耐克公司的员工,在分娩前继续享受个人工资和所有相关的员工福利。

耐克告诉员工不要在女员工临近预产期时续签合同:这不违法,但“很残酷”

耐克公司承认部门助理打包朱小姐的行李是不合适的。“行政助理事先没有和朱小姐商量,沟通上有误会。昨天下午我们已经以邮件的形式向朱小姐正式道歉,并澄清了她与公司劳动关系的实际情况。”

[律师说]

耐克的做法并不违法,但“残忍”

对于朱小姐的遭遇,上海英东律师事务所的王悦律师表示,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对于怀孕或哺乳的朱小姐等女员工,公司应将其劳动合同延长至哺乳期结束,除非在此期间有重大违纪行为,否则不得辞退该员工。

“耐克的做法是合法的。员工合同到期后,公司有权不予续签,但女性员工怀孕期间的权益也应得到保护。劳动合同应延长至哺乳期结束。”

对于部门经理助理擅自处理办公室内个人物品的行为,王律师认为,虽然这并不违法,但对仍是公司员工的朱女士来说,这确实是“残忍”的行为。部门助理应提前与朱女士沟通,协商后处理。

来源:上海热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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