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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政府国发〔2011〕74号文件《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教育委员会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决定》和上海市教委吉〔2018〕9号文件精神,静安区教育局将于2018年开展全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登记工作,并制定以下实施细则。

2018年静安区"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少年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实施细则

基本原则

根据“统筹安排、相对邻近”的原则,根据义务教育学校资源分布的实际情况和相互分离的适龄儿童少年人数,以及与购买者或承租人的关系、购买或租赁房屋的年限,区教育局将统筹安排入学事宜。

申请人

申请在静安区“人户分离”户口登记的申请人是实际居住在静安区以外的学龄儿童和青少年,同时,居住地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且无法在该户口登记的学龄儿童和青少年确实困难。

投标过程

(1)小学入学率

1.信息登记。4月8日至4月23日,本市户籍学龄儿童在登记入学信息时,应持有其居住地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截止日期为2018年4月23日)。家长应明确选择在居住地学习的结果,并取得《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

2018年静安区"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少年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实施细则

2.在线注册。从4月26日到5月3日,在户口登记的学龄儿童的父母必须在上海义务教育招生系统进行网上登记。私立小学的网上注册时间为4月26日至4月28日。

3.现场验证。5月19日,选择“公立小学户籍”在居住地登记的适龄儿童,其父母必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家庭户口簿、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和本市户籍分离人员户籍申请回执,到就近指定的登记验证点参加第一批验证。选择“民办小学注册”但未被民办小学接受的,必须到最近的指定注册验证点参加6月2日的第二轮验证。

2018年静安区"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少年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实施细则

4.录取通知书。公立小学已经在8月15日之前完成了入学通知的发布。

户籍在“人户分离”的学龄儿童区的指定登记验证点

地区指定的注册验证点

地址

处理日期

静安区范冠农小学

天目中路749弄55号

第一批核查是在5月19日

第二批核查是在6月2日

静安区和田路小学

和田路434号

上海闸北成功教育实验小学

灵石路737弄17号

静安区科技学校

阳曲路350弄1号

上海爱国学校

北京西路919号

(2)初中入学

1.填写信息。4月2日至4月13日,在居住地申请登记的小学五年级毕业生应持居住地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截止日期为2018年4月13日)。向小学提出申请,学校将通知审核文件、网上申请和统筹安排。家长将在网上填写本市注册学生的“户籍(居住地)”。

2018年静安区"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少年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实施细则

2.录取通知书。公立初中将在8月15日前完成录取通知书的发放。

时间表

日期,

内容

3月16日

宣传2018年静安区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实施细则。

4月2日-4月13日

五年级毕业生家长填写《本市户籍学生户籍(居住地)学习申请表》。

4月26日-5月3日

小学招生网上报名,选择报考公立小学(截止5月3日)或私立小学(截止4月28日)。

5月19日

公立小学第一批验证。

6月2日

第二批验证公立小学。

8月15日

所有小学和初中都完成了向初中一年级新生和六年级新生发放录取通知书的工作。

其他

小学招生咨询地址及电话:和田路195号,56630990-8217

初中招生咨询地址及电话:和田路195号,56630990-8215

招生监督地址及电话:和田路193号,56630990-1005

来源:上海热线新闻网

标题:2018年静安区"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少年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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