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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静安区介绍,11月28日下午,静安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了第二十七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主持会议,叶建华、、、段、、、姜天喜、阎、、曾小英等常委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副区长,区监督委员会主任何,区人民法院院长孙培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恒进,区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各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和彭浦镇人大代表,区人大代表和有关同志参加了会议。

静安区一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七次会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政府关于调整2018年预算的报告。经表决,会议通过了《关于批准区政府调整2018年预算的决议》。会议认为,考虑到日益复杂和严峻的宏观经济形势、政策因素的变化以及实施“十三五”重点工程的需要,及时调整预算是必要和合理的。会议希望区政府及相关部门一方面进一步了解情况,严格遵循中央和市政府的相关决策安排,认真分析判断各种宏观因素和税收政策的影响,及时应对,确保区域经济指标稳步推进。二是要严格执行预算,增强预算的严肃性和约束力,不断提高预算管理的精细化水平,确保2018年预算和目标任务全面完成。三是要进一步深化财政预算监督管理体制改革,特别是要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扩大全国人大预算审查监督范围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理念,增强预算编制政策约束力,提高预算编制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确保区域经济社会稳定健康发展。

静安区一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七次会议

会议对“一轴三带”发展战略年度进展报告、社会保障工作报告、2018年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报告等三大议题进行了书面审议。

会议听取了关于召开第一届区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有关事项的报告。经表决,会议通过了《关于召开静安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决定静安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于2019年1月14日下午至1月17日上午在海洋文化中心举行。

静安区一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七次会议

经过审议表决,会议通过了区人民法院人事任免案。

来源:上海热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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