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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静安区介绍,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案件管理部门作为案件受理、流转和律师接待的枢纽,与公安、法院和律师联系紧密,任务繁重,防控责任重大,不能容忍任何粗心大意。静安区检察院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市人民医院防疫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把防疫工作和检察工作结合起来,努力做到“两个失误”。

战“疫”

“遵循应用程序代码”进行精确的预防和控制

静安区检察院推出了“后续申请代码”服务,并提前通过短信通知了前来医院的律师。只有当“后续应用代码”显示为绿色时,他们才能进入大厅处理业务。大厅外有流程指南,来医院的人可以通过“按需应用”应用、“按需应用”支付宝小应用、“按需应用”微信小应用和“健康云”平台获得“按需应用代码”服务。同时,要求前来医院的工作人员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以确保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在疫情期间能够安全、合法、有序地行使诉讼权利。

战“疫”

诉讼事项“手持办公室”

通过两个微型终端发布通知,在案件管理大厅发布手册,引导律师通过12309中国检察院网或电话查询案件的程序信息,提交阅卷申请,进行辩护、代理预约等诉讼事宜,最大限度地减少来院人数。区医院安排专人处理相关事宜,及时反馈,耐心做好相关解释。

战“疫”

阻止病毒“串紧”

验收窗口和大厅定期消毒、通风,出入口、门把手、座椅、垃圾桶等关键部位每天消毒四次,无死角;配备消毒剂、口罩、手套等防疫材料,窗口工作人员除每日体温检测外,全天佩戴口罩,并对所涉及的病例材料和物品进行彻底消毒,尽力阻断病毒传播。

战“疫”

商务中心“不停止文件”

在案件受理和流转过程中,特殊时期更加注重与公安、法院等业务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及时规范案件的受理、流转和送达,对疫情案件实行“同一天来,同一天转,同一天送达”,确保案件流转不受阻碍,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远程询问“零接触”

静安区检察院积极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服务办案工作,配合看守所,迅速建成两个远程审讯室,配备相应的远程审讯设备,提审过程画面清晰、线条流畅。

此外,第六检察部牵头与第四检察部、检察安全部共同制定了静安区检察院远程讯问操作规范,明确了远程讯问场所预约、看守所对接、技术支持等程序。,从而保证远程讯问工作的规范有序。同时,加强远程审讯室的防疫管理,加强门把手、电脑键盘等易交叉感染部位的消毒,要求远程安排者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合理距离,确保传讯安全,真正实现办案人员与当事人“面对面”、“零接触”。

战“疫”

“第一行标记”

由于疫情期间人员流动不便,针对各地律师提出的新问题,第六检察部大胆探索,敢于突破,并立即请示市医院病例管理办公室进行指导。

经过与扬州检察院的协调,律师在48小时内完成了异地审查,并在“家门口”享受到了“检察智慧”的便利,创造了全市首例异地审查案件。

此后,第六检察部通过宁波市鄞州区检察院和温州市鹿城区检察院,积极总结经验,成功地为各地律师读报提供服务。地区医院在保护律师权利的同时,最大限度地减少了人员流动,降低了流行病传播的风险。

在这场抗疫反战运动中,靖安区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以高度的政治意识、法律意识和检察意识,实现了案件管理工作的不间断和服务的不打折扣,彰显了区医院的格局和责任,为疫情防控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为打赢这场反战运动贡献了检察权。

来源:上海热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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