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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黄浦区消息:3月4日下午,上海代表团NPC代表集体酝酿、讨论并提出议案。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黄浦区委员会书记高云认为,《土地管理法》及相关配套法规需要进一步修订,以适应城市更新的实际需要。

高云代表表示,黄浦区是上海历史建筑最集中的地区之一,外滩、恒富、老城厢等地有大量的历史建筑。近年来,黄浦区大力推进这些珍贵文化遗产的保护、修复和活化。但是,由于目前的《土地管理法》对商业用地使用权只能采取“一刀切”的招标、拍卖和挂牌制度,我们很难找到有兴趣共同参与保护性开发的企业,相关工作也因此被推迟。因此,云运代表建议进一步修订《土地管理法》及相关配套法律法规,以适应城市更新的实际需要。

黄浦土地出让方式需要差别化、多样化

云代表认为,土地管理法的修订和完善应解决现行法律法规过分依赖“招标、拍卖、挂牌”和“出价最高者优先”的土地出让方式,影响土地资源合理配置和可持续发展的问题。对于优秀历史建筑等特殊类型,应突出项目参与者的公益性、专业性和规模导向性,降低具有产业导向和创新能力的企业获得土地的门槛、壁垒和成本。

黄浦土地出让方式需要差别化、多样化

"必须建立差异化、多样化的土地流转方式."高云代表建议将《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建设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的内容修改为“建设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应当以招标、拍卖、挂牌、协议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如有特殊情况,可通过计划转让、定向上市、股票溢价等方式获得。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黄浦土地出让方式需要差别化、多样化

“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中有关土地出让的规定。同时,加快制定差别化土地流转制度的相关规则和操作程序。”副高云说。

来源:上海热线新闻网

标题:黄浦土地出让方式需要差别化、多样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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