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574字,读完约1分钟

5月30日,嘉定区检察院召开检察工作开放日“关爱明天,共同保护明天”,向医院通报未成年人的保护和处罚情况。

目前,对未成年人犯罪(早期未成年人的不良、有害甚至犯罪行为)和少年犯(未实际违反刑法规定的禁止行为的未成年人)缺乏有效的干预措施,迫切需要构建未成年人犯罪处罚制度。去年9月,嘉定区检察院与公安、教育、民政、共青团、妇联等部门签署了上海市第一份未成年人保护与处罚制度工作协议。

嘉定未成年人保护处分制度实施9个月 42人接受约束

保护和处罚的对象分为三类: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因不满刑事责任年龄而犯罪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未成年人。同时,医院细化了打架斗殴、侮辱他人等13种不良行为和聚众扰乱公共秩序等9种严重不良行为,并纳入了学生逃学后出入酒吧、ktv等场所较为普遍的情况。在该制度实施后的九个月里,嘉定检察院决定单独或与签约部门共同保护42人。其中,有14名未成年人反对不良行为,主要涉及打架斗殴和夜宿;有12名未成年人针对严重不良行为,主要涉及盗窃、吸毒等严重危害社会且不构成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未满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有16人,主要是盗窃,占43.8%,其他均为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犯罪行为。

嘉定未成年人保护处分制度实施9个月 42人接受约束

根据上述保护目标,对42人进行了劝诫教育,对31人进行了护理援助和教育,对29人进行了工读学校教育,对9人进行了心理咨询,对11名未成年人法律代表进行了家长教育。

来源:上海热线新闻网

标题:嘉定未成年人保护处分制度实施9个月 42人接受约束

地址:http://www.shcafe.org/shzxxw/940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