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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嘉定区新闻报道:“空老窝”,你知道一个新名词吗?

名词解释

它指的是住在旧社区的老人,因为他们太老了,不能下楼,只能被困在楼上很长一段时间。

随着中国老龄化社会的到来,越来越多的“吊空老人”居住在旧住宅区,城市旧住宅区对电梯的升级和安装需求越来越大。然而,虽然在旧住宅区安装电梯已成为一种必然趋势,但当十几个业主涉及到楼上楼下时,仍会出现“人人难以调整”的局面。

“悬空老人”与楼下邻居打官司 嘉定法院怎么判?

让我们来看看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市嘉定法院)是如何审理旧住宅区电梯安装障碍纠纷的。

七名原告和五名被告是同一栋大楼的邻居。这座六层楼的建筑于上世纪末竣工,是一个古老的社区。大楼里的许多业主都变老了,所以安装电梯成了大多数业主的共同愿望。经过双方协商,所有业主都申请在这栋楼里安装电梯。

2017年11月27日提出申请,提交了该楼全体业主签字的申请表,居委会和行业委员会盖章确认。

2018年4月28日,行业委员会公布了电梯安装的咨询过程和统计结果,三分之二以上(87%)的业主同意在该楼安装电梯。

2018年5月18日,承担电梯安装和运行费用的业主达成了安装电梯的初步方案。

2018年8月8日,住宅改造中心公布了该建筑增加电梯的项目。

2018年8月21日,住房保障局发出通知,要求将该建筑纳入2018年在现有多层住宅建筑中增加电梯的实施计划。

2018年8月27日,行业委员会(甲方)、第三方(乙方)与必须承担该楼电梯安装费用的业主(丙方)签订了安装电梯改造项目的协议

2018年9月5日,丙方业主根据合同向第三方支付第一笔资金19.2万元。

第一笔资金支付后,电梯安装工程的勘测和施工开始了,但出乎意料的是,签署了确认申请表的两户一楼业主突然改变了主意。

一楼业主:“施工队在楼门口打洞,妨碍了正常交通和非法施工。我们不是在阻挠其他业主,我们只是在阻挠非法建筑!”

鉴于已申请半年多的电梯安装指日可待,前期相关费用已经支付,但由于一楼业主的突然变卦,该项目已完全停工,该楼7名业主以排除妨碍纠纷为由,愤怒起诉了改变主意的5名业主,并要求法院裁定第三人即电梯施工方可以继续该楼的电梯改造项目。

“悬空老人”与楼下邻居打官司 嘉定法院怎么判?

五名被告辩称他们不是合格的受试者,并且没有事实妨碍七名原告。第三人的权利应由第三人即电梯施工方主张,他们阻碍的不是电梯的安装,而是施工队伍的非法施工。

上海嘉定法院认为

相邻关系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相邻的不动产所有人或占有人在行使不动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时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应当给予便利或接受限制。房地产相邻各方应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在现有的多层住宅中增加电梯是政府为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和人口老龄化的需要而实施的一项实际工程。电梯的安装可能会对底层居民的照明产生一定的影响,但基于方便生活、团结互助的原则,底层居民应给予其他业主安装电梯的便利,并接受一定的限制。此外,被告的两个业主作为底层业主的代表,最初签署了电梯安装申请表,表明他们也同意在大楼内安装电梯。现在被告反悔并阻挠,这也违反了诚信原则。虽然电梯安装是由第三方进行的,但原告是3-6层房屋的产权人,第三方是根据原告的委托建造的。因此,原告有权要求被告从相邻纠纷的角度排除障碍。最后,一审法院裁定,五名被告的业主立即停止阻挠第三方电梯建造商的建造,以便电梯建造商能够继续实施电梯安装项目。二审法院审理此案上诉后,一审法院的判决得到维持。

“悬空老人”与楼下邻居打官司 嘉定法院怎么判?

2019年12月,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与房管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现有多层住宅建筑电梯安装的若干意见》,明确降低了包括该建筑在内的电梯安装门槛。业主同意率从90%下降到三分之二,“一票否决”被取消,社区同意率从三分之二下降到一半,最高补贴从24万元增加到28万元。

“悬空老人”与楼下邻居打官司 嘉定法院怎么判?

在旧住宅区安装电梯是一种方便人民、造福人民的措施,但同时也要考虑对底层居民的影响。例如,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带电梯的墙壁应做成栅栏型,以尽量减少对一楼居民照明的影响。但是,电梯的安装具有一定的公共属性,所以我们应该注意防范风险,选择第三方电梯建造商对其资质进行严格审查,以免给工程公司留下烂摊子,给居民生活带来麻烦。

来源:上海热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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