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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总队副队长王率队再次外出。这次,目的地是静安寺商圈,检查生活垃圾的强制分类。这是他们的第二次特别执法。今年8月初,王率队视察南京路商圈,还在上海发放了第一张相关的“垃圾票”。

沪对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动真格 静安率先试点

上海对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现象非常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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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静安寺商业区,王首先去了一处著名的商业建筑。在地下室,垃圾箱摆放整齐,湿垃圾和干垃圾分开堆放。"我们必须小心地将湿垃圾分类,然后统一运送."物业经理高宏伟说。王核实了一下,说的是真的。

走到堆放干垃圾的袋子前面,打开检查。翻了几个包后,王对点了点头,“还不错”。在整个过程中,执法人员边看边拍照和记录,留下执法痕迹。

根据要求,单位垃圾应分为四类:干的、湿的、有害的和可回收的,并应放置四类垃圾箱,以方便运送。“可回收垃圾由商业建筑中的每个业主回收。我们有一个专门存放有害废物的仓库。”高宏伟带着执法人员检查了油漆仓库和废灯储藏室,一切都井井有条。可以看出,它们是按照企业的iso14000环境标准制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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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王薇薇并不满意。“根据规定,有害的垃圾桶也应该放置,以方便业主随时把他们。”根据规定,执法人员当场发出整改通知,整改在48小时内完成。“好,好。”在签署了通知后,高宏伟立即呼吁实施有害的垃圾桶。

走出购物中心,执法小组变成了一个不大的办公楼。在一个狭窄的侧门里,四个灰色的大垃圾桶和黑色的垃圾袋排成一行。“只是一个垃圾桶,没有分类?”面对执法人员的提问,物业经理李东解释说:“我们的大楼里有办公室,没有厨房,几乎没有湿垃圾。”打开垃圾袋,几个饮料瓶令人印象深刻。"这是可回收的垃圾,与干垃圾混合在一起."执法人员当场发出48小时整改通知。“根据您所在大楼的实际情况,除了湿垃圾桶外,其他三个应该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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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元罚款,少点钱会有很大影响

“未按规定设置分类收集容器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在混有垃圾的办公楼里,我们可能需要立案进一步调查,以决定是否实施行政处罚。”王对说道。

在此之前,上海城管执法总队发布了第一个行政处罚决定,因为该物业没有按规定放置分类垃圾桶,垃圾没有分类。“8月2日,经检查,当场发出整改通知书,案件进入行政处罚程序。在此过程中,我们还向相关管理部门发出了咨询函,以确认管理部门是否进行了宣传和通报。”王说,经过认真调查,有关物业单位被依法罚款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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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上旬,上海率先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进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明确全市公共机构、企事业单位将逐步实现“不分类、不收不运”,开展单位执法工作,疏通与推进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相结合,初见成效。

“我们的两项执法行动是促进单位生活垃圾的分类和减量化。根据规定,行政处罚的最高金额为500元。虽然数额不大,但对企业声誉有很大影响,因此具有很强的警示作用。”王对说道。

逐步确保实际结果

今年是上海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第七年,从源头到末端初步建立了“分类投放、分类收集运输、分类处理”的全过程分类体系。目前,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已覆盖近万个居住区和全市6000多个机关、企事业单位。

“以前,这主要是基于鼓励。今年,“强制分类”得到了澄清,执法也有了依据。”上海市绿化市容局环卫处副处长齐解释说。

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启动后,市绿化市容局大力宣传,要求基层部门通知当地单位。“书面通知应由另一方签字,以确保通知到位。”经过五个月的准备,特别执法检查开始了。“我们仍然非常谨慎。”齐于梅说道。

静安区绿化和市容局副局长尤文健询问有关没有垃圾分类的办公楼的信息。办公大楼在7月初得到通知,物业的签名很清楚。“接下来,我们区还将开展执法检查。在逐步推进通知和执法后,将实施“不分类、不收不运”,确保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有效性。”

来源:上海热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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