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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4日下午,蒋鹏记者从静安区人民法院获悉,法院受理的王思聪三起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已经撤回,法院下达的三项限制消费令也已撤销。

据中国高管信息公开网报道,2019年10月23日立案3起,11月21日正式发布3项消费限制令,限制上海熊猫互娱文化有限公司和王思聪实施非生活工作必需的高消费和消费行为。实施申请者为沈阳樊蕊传媒有限公司、Xi安北国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成都狮子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静安法院:王思聪的3条限制消费令已撤销

此外,王思聪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被执行死刑的案件也得到了解决。

根据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审理,嘉兴市精子棋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有限合伙)形式申请执行王思聪的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一案,已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结。2019年12月23日,遗嘱执行人向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解除查封、冻结和限制消费措施。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将陆续结案并解除对遗嘱执行人王思聪的执行措施。

静安法院:王思聪的3条限制消费令已撤销

此前,王思聪被北京和上海的法院“限制身高”。

10月12日,嘉定区人民法院责令王思聪限制消费。消费限制令于11月20日被取消。11月19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责令王思聪限制消费。11月21日,静安区人民法院对王思聪下达了三项消费限制令。

到目前为止,这位风起云涌的记者从法院和中国行政信息公开网获悉,上述消费限制已经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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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海热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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