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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生产的油和润滑剂是由正规制造商委托的吗?"“没有。”“你从哪里得到原材料的?”“它们都是在网上购买的,而石油是由非正品制造商生产的。”在看守所,检察官正在提审犯罪嫌疑人魏。近日,魏被嘉定区人民检察院起诉,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嘉定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一起假冒品牌机油商标案件

2017年9月,上海市质监局对嘉定区两家出租房屋进行执法检查时,查获了4200多件假冒“美孚”、“壳牌”和“嘉实多”品牌的机油和润滑油,涉及十几个品种。查获的部分假冒机油通过质量鉴定被认定为不合格产品。犯罪嫌疑人魏于次日被移送公安机关。

嘉定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一起假冒品牌机油商标案件

魏承认,瞄准“商机”是在2017年春节之后。那年3月,他在嘉定租了两栋房子,其中一栋用作生产场所,他在那里放置通过互联网购买的机油、润滑油、灌装设备和空桶、贴纸等物品,并私下灌装和生产品牌机油和润滑油产品,然后出售牟利。另一个被用作储存未售出机油的仓库。

嘉定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一起假冒品牌机油商标案件

“操作很简单。收到散装机油和包装罐后,使用加注设备将机油放入,然后密封并贴上工厂名称、地址和标签。”魏坦言,“每瓶能赚两三块钱。”但是,按价格确定的非法经营金额超过41万元。

嘉定区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牟伟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假冒两个以上注册商标。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追究其假冒注册商标的刑事责任。

来源:上海热线新闻网

标题:嘉定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一起假冒品牌机油商标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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